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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教育集團公開道歉悔過書

這是志光的套路,這種戲碼不斷上演,
補習班養了一堆員工,他們時不時在網路線上扮演考生,說自己沒有能力上補習班,希望可以買到便宜的課程,很多考生基於同情心或是同理心,在沒有想太多的狀況下,就賣了盜版的教材。

過一段時日,等妳手上買賣對話紀錄都消失了,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這時候志光就會出來跟你索賠,有人叫做敲詐,補習班的說法就是違法著作權法,你會被判刑6個月,折合罰金約18萬,叫妳把18萬給他們,不然他們會告到底,這位苦主應該也是這樣被勒索吧。

志光拿了錢以後還要求妳要上網寫道歉信,代表你犯錯,志光寬宏大量原諒你。

這就是志光補習班厲害的地方,把沒有考試價值的教材發揮到淋漓盡致,光靠著作權法就可以賺大錢。

令人驚訝的是檢察官或是法官一定會站在補習班這邊緊咬考生不放,或是他們都有共同利益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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