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就是規定要留聯絡電話,所以別為難店員了,如果不想留自己常用的號碼,與其跟店員囉嗦一堆,不如就留個方便給的電話號碼不就好了?反正大家都有照規定來,萬一有人來查,店家方面也好有個交待(反正有照規定辦事),至於留的資料是真是假?店家也沒那個能力去核對我們這邊家樂福,現在入場要寫聯絡人與電話(同樣也不會驗證真假),但可以不寫全名,寫某先生/小姐就好,還要寫同行人數,那如果我同行人數寫30人,不就可以帶其它29或30(看你怎去定義這個"同行")個不管認不認識的人一起進去?所以實聯制本來就是作個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