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在討論人性 尤其是經過這麼多次重大事件竟然結果都一樣 從一開始的同情傷亡者漸漸變成厭惡傷亡者家屬但個人是不贊成捐款的 反正這些費用既然都是先由政府負擔然後政府再去跟那些共同肇事者求償 所以基本上傷亡者本來就不用支付一分一毫另外傷亡者都有台鐵的理賠 再加上之後共同肇事者的賠償 真的夠了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為什麼要檢討罹難者家(恕刪)
vivahuaweip30 wrote:我只是在討論人性 (恕刪) 說實在的 連我那麼避免談時事的也以為您是在帶風向追求個人利益極大化是本能特別是你舉的範例, 本身邏輯就很怪如果今天法令規章的分配是N , 而他要求N+1 , 這是貪心但今天是你不缺, 而且你根本沒得分 ;而你討論的對象是, 政府以他人名義募捐 ,第一階段卻只拿出1/3我實在看不出你的大義何在 ?另一個例子 , 妻子獨活, 公婆.....法令的繼承順位就是這樣; 而你的觀點完全是你爽不爽 ?也就是說, 你不是在討論人性 ,更多的是在尋求為什麼您的觀點和大眾有出入.既然要說服別人, 觀點的拿捏就很重要.
如果是貪心的家屬看到這樓 應該會覺得 對 這就是在說我如果不貪心的家屬看到這樓 應該會覺得 反正也不是在說我貪心與否 只有自己知道 貪心過頭真的會不快樂god52101314 wrote:樓主如果是家屬 看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