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smile wrote:
大家知道蝦味先現在有...(恕刪)
過期原料製作黑心蝦味先 裕榮老董改判1年8月
2021-03-04 19:04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食安
蝦味先是老字號零食。圖/本報資料照
生產知名零食「蝦味先」的裕榮食品公司,被控以過期原料生產蝦味先等食品販售牟利,高雄地院依違反《食安法》判裕榮老董洪宗喜2年有期徒刑、蘇姓廠長、謝姓經理各判2年10月、2年6月,罰款3千萬;洪等人不服上訴,今高雄高分院宣判,改判洪男1年8月,公司改罰2000萬元。
同案被告,蘇姓廠長改判2年、緩刑3年,需支付國庫80萬元;謝姓經理改判1年10個月,緩刑3年,向國庫支付60萬元。
洪宗喜等人被控從2014年12月12日起,使用過期柴魚粉為原料,製造「日式照燒」、「蜜烤魷魚」口味的蝦味先餅乾;另還使用過期的無水檸檬酸等添加物,製造「泡菜」、「墨西哥煙燻」口味蝦味先。
不僅於此,洪等人還使用過期的紅麴粉,製作「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並將這批利用過期原料製作的食品,透過行銷通路銷售至全台消費者手上,總計使用過期原料售出商品,銷售獲利至少2978萬元。
一審法院認定洪男等人利用過期原料製作食品,再販售給廣大消費者,已達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程度,依違反《食安法》判裕榮老董洪宗喜2年有期徒刑、蘇姓廠長、謝姓經理各判2年10月、2年6月,罰款3千萬。
案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高院合議庭認為裕榮食品公司僅獲利1900萬元等理由,改判洪1年8月徒刑,公司改罰2000萬元,蘇姓廠長改判2年、緩刑3年,需支付國庫80萬元;謝姓經理改判1年10個月,緩刑3年,向國庫支付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