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我就直接丟了 法律的部分根本就是有問題 都侵占到我家 我卻沒有權力去阻止這不是很怪嗎 就像有個流浪漢到你家賴著不走 找警察來警察說這私人土地他們沒法處理 這合邏輯嗎? 說穿了警察怕麻煩 地主跟警察都在為何不能處理他告你毀損你請求對方付這一年的土地使用費用跟保管費
sally5200 wrote:那天去常去的超商寄貨(恕刪) 其實可以把那輛腳踏車當成裝置藝術啊,例如 幫腳踏車批上五顏六色的彩帶或是把腳踏車裝飾成恐龍。另外,也可以天天幫它澆水啊(聽說鹽水生鏽會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