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們一群朋友去海邊游泳,有人不游,就負責照顧我們的電話跟錢包。結果我們游完,發現被放鴿子!
我只好到處借錢來打電話求救。結果居然有好心人借我兩百塊(十元澳幣)!我堅持要去店裡把他找開,結果回來他人就已經不見了。
至於捐錢給慈善機構,我以前也在慈善機構工作過,有兩次很不好的經驗。有一家國際的,我之前在那裡工作,他們所收到的募款內,60%是用在自己身上(他們的說法是,不這樣無法將資源送到需要的地方…但是未免自己用太多了吧)。另一家台灣的,我有連絡過,超堅持自己的原則;他們資源、人員、據點超多,在921時我們請他們接管照顧一位我們沒有資源照顧、瞎眼、房子半倒、兩天吃一餐的獨居老人,結果他們不接,要求他去他們那裡上課,自力更生,只肯教他如何釣魚,不肯給他魚吃(喔,他們大概也不會給他魚吃,因為他們對吃的東西很講究)。後來我也不知道這位連老人有沒有就死在家裡。
或許我的都是個案吧,但是,我的結論是,還是要看情況吧。好心會有好報的,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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