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chang wrote:
帥喔...另類思考的(恕刪)
測速照相及交通號誌有設置規則
但是無法阻止用路人不造成交通事故
同樣的
去海邊、溪河等從事相關活動(如釣魚、潛水、…)每年也發生死亡意外事件
法律多如牛毛
卻無法有效約束行為人因個人因素所造成的憾事
像最近在跟客戶討論週休二日的政策所衍生週一上班厭倦症候群也是蠻有意思
某員工週一到週五每天工作八小時
週六日休息
帶父母妻小從週六一大早自北部出發去墾丁玩兩天
週末從墾丁回到北部已經是晚上11點
結果放假比上班還累
玩得累就不算過癆嗎?
立法立意美好保障勞工身心
但
永遠就會出現負面問題……
民主思想真的還是有一定的缺點
有人問我,在已開發國度什麼是真正的民主
我說:當這個國度沒有交通罰單才能達到真民主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