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我喜歡吃 wrote:如題剛剛公司年紀很大...(恕刪) 本來就是啊法理情要是法律老是只會在不會有事故的地方舉發阿姨真正該守法的地方卻視若無睹我不覺得阿姨有哪裡說錯好棒棒,現在台灣都是好公民盡量吧!我們再來慢慢看這社會以後要變成多扭曲執法者的懶惰老愛想出一些便宜行事的惡法,來構陷良民。
一縷之唸不鎖情關 wrote:告訴他,過馬路不走斑(恕刪) 如果你走信義區或是館前路的斑馬線人多到走線外,你被罰300你會不會賭爛那個開單的員警?通常是開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右轉!如果同時開單行人走線外!請問這兩名警察的形象如何?維持捨摸樣的交通呢?通通不准出門嗎?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如果你走信義區或是館前路的斑馬線人多到走線外,你被罰300你會不會賭爛那個開單的員警? 不要在那裏如果如果的,有本事就找一個行人穿越道路走在行人穿越道標線範圍外被開單的來看看?幾十個人一起在過馬路,警察會去抓走在斑馬線外的來開單?有被害妄想症要去醫院就醫,po網不能解決你的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