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他就純粹喝酒壯膽現在不喝 投案後也沒得喝了看那槍擊影片 我個人認為嫌犯並不僅僅要打他手腳警告而已若只是警告 我會先描準腳 而不是腰以上的位置還開到3槍館長坐在車上的角度 他手臂肥壯 本能一閃就擋下子彈了
Peggy到此一遊 wrote:若只是警告 我會先描準腳 而不是腰以上的位置還開到3槍 警告就要傷人?要警告人,好好說清楚就好,何必傷人呢?比方說....peggy姐:「阿浪過來!」阿浪:「季呀!哇底家!」peggy姐:「這50元拿去買一組維士比、一條七星,再包500塊檳榔回來,我警告你,記得找30元回來,不然我把你的頭打破!」阿浪:「西!季呀!遵命!」看吧!好好說清楚,阿浪就會乖乖找30元回來了,阿浪又不是笨蛋喔。如果peggy姐不好好說清楚,就直接貓阿浪的頭,阿浪怎麼知道要找多少錢回來?萬一多找錢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