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oct wrote:
小弟的認知是不考慮其他優惠的前提下,你得先消費3000元,然後政府提供2000元回饋給你再加值回去,假如是這樣子的話,就等同於付出了3000元得到了5000元的消費額度是嗎?不曉得小弟這樣的認知是正確的嗎?
假如這個認知是正確的話,實體﹠信用卡的回饋率都是(3000-1000)/1000=200﹪
而電子票券﹠行動支付的回饋率卻只有(5000-3000)/3000=66﹪
不知以上假設的回饋率計算是否正確?![]()
![]()
是的,電子票券行動支付總共可以「花掉」5000

可是,實體那邊 ...
總共「花掉」的是 4000,不是 3000

信用卡那邊 ...
總共「花掉」的是 3000,但是 帳單 直接減 2000 ...
不過呢 ... 真的是一堆天才數學家 ... 不知道在想什麼 5 4 3 的 ...

以上是人為製造的不公平待遇,完全沒有被發現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