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法拉是民主黨德州眾議員,她呈交編號「HB 4260」的法案,意在保護各地「未出生的孩子」,引發各界議論。根據法案內容,男性若在女性陰道以外處射精,或在健康或醫學機構以外的地方射精,將處100美元的罰款。另外,根據該法的定義,如果男性犯下此罪,將被視為「對抗未出生兒的行為」、「未能保護神聖的生命」 提名這法案的充滿善意,非常好!個人有更好的看法:女生排卵期、男生遺精也一併視為「未能保護神聖的生命」,一律併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