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決策小組 wrote:洪蘭:被騙走的信任2011...(恕刪) 總是懷疑法院上的天平標誌是否只是裝飾用的法官的公平是烏托邦式的林春雄有教化可能所以他夥同幾個同伴毆打輪姦活活燒死國二女生是有重生的機會可是社會並不認同這樣的判決法官僅有代理社會的審理權為何遠離社會思維變成法律怪獸一而再再而三的荒繆判決讓社會大眾不再信任司法覺得國家是個犯罪者的天堂也教育了社會法律無需遵守只要在法官面前裝裝樣子終究是可教化的受害者可以提國賠嗎?法院的判決傷害了受害者的感情與生活品質法律沒有保障受害者應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