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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隔壁在蓋高大樓有需要讓他們派建築師來家裡拍照存證嗎

正確名稱為"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
這是目前法規規定的
建商在施工前須對附近的鄰房做現況紀錄
以確保往後施工期間發生鄰損而有依據
通常為地下室開挖深度的兩倍範圍內

通常內容應包括
屋內現況紀錄
建物現況傾斜度
建物施工前沉陷狀況

建議如果方便最好是配合讓他們進去看看
縱使是拍拍照也好
如果以後真的發生鄰損
到法院這也是佐證之一

不過也請放心
鑑定鄰損
不會只參考這項而已

通常資料會存放於第三公證單位
如果真的擔心
可以要求給予副本
這是屬於你的權益的



1.按規定開工前必須做鄰房鑑定.距離工地在該工地開挖深度範圍內的建築物都必須鑑定.鑑定的主要工作是拍照.將鄰房已有裂縫破損的地方紀錄下來.日後若有新的損害或原裂縫擴大.據以協調賠償或復原.協調方式可以私下協調或向地方政府陳情.政府會派人出面邀集雙方協商.

2.關於施工安全問題.可由管委會發函請對方施工單位向你們社區說明.通常營造公司會配合.你們有疑問可當場提出.以目前的施工水準應該不會有大問題.

3.施工期間小偷有可能經由隔壁工地鷹架侵入你們的社區,這方面需要與對方坐下來談預防措施.一般處理方式是建商在與林地相鄰的鷹架設監視設備,由對方保全監控或把間市訊號街到你們社區由管理員監看.另一種處理方式是由建商出錢買竊盜險.

4.施工期間有任何異狀都可向主管單位陳情.但關於賠償或補償問題涉及民事糾紛,主管單位只能居中協調無權仲裁.通常要求不過分建商都會答應.如果要求過高建商不願配合,那麼就只能走法律途徑解決了.
所以,應該是還會有一個第三者的公平單位,作這個鑑定保留的部分.是這樣嗎?
snakeeyes wrote:
來這裡想知道大家的一...(恕刪)



根據法規規定
如有開挖動作達到一定深度
必須以開挖深度之倍數為半徑
以基地為圓心
畫一個範圍
於開工前做"鄰房鑑定"
記錄開挖前鄰房之現況與裂損狀況
以免日後施工中產生之爭議
這是保護樓主也是保護建商的一種措施
而這些動作通常是由土木技師工會承包當作中間見證人

主要是知道你家目前的裂縫
因為建商也怕你說家裡因為他開挖增加許多裂縫要他賠償
如果你不讓他們進去你家裡拍照存證
那日後的爭議將沒有一個準則可以依據

小弟以前唸書時就是專門幫人做這種鑑定作業的.....
書寫空間,建築落實 Matrix+Wdesign http://amatrixmodel.blogspot.com/
再次謝謝大家的熱心意見,我知道了,就讓他們進來拍照記錄吧!以後有什麼問題,也清楚.當然最好就是都用不到啦!
拍室內還不夠
要在外牆設置幾個測量點跟傾度盤類的監測點
要求承商於施工前及開挖期間測量
才可以避免忽然發生意外
捷運施工都是如此
當然要求承商把每次數據送給你們管委會也是比較妥當
如果不理
也可以由管委會自行委託鑑定
留存紀錄
因為現在都不理
發生事情時會理你嗎?
所以一定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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