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已解決 謝謝各位


xu3au/6fu0 wrote:
如題,我現在未滿20歲
前幾天(七天內)買了一雙萬元的精品鞋,那時候因為有打折,所以發票上有註明「折扣商品不可退換貨」。
因為買之前沒有先問過父母,所以知道後他們很生氣,要求我去退貨。並說我現在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要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這筆交易就不成立。
因為是折扣商品,而且也不是買了隔天就去退,請問在這情況之下可以退的成嗎?
我真的很不想被當奧客,謝謝各位解答


李同學現在滿18歲了嗎?
cake_pochacco wrote:
未滿 20 是限制...(恕刪)

肯定會被當奧客的
接下來就打官司唄
愛爾羅西 wrote:



李同學現在滿1...(恕刪)


17,你怎麼知道我姓李哈哈
xu3au/6fu0 wrote:
17,你怎麼知道我姓李哈哈

鍵盤上 xu3 不就是李嗎?
xu3au/6fu0 wrote:
是父母給的錢所買的,我也這麼跟他們商量過是不是可以做別的事來替代
他們的意思是,不是不讓我買,而是我沒有事先告知,他們很不滿我這種先斬後奏的行為,所以這次強制要我退貨是希望給我教訓
他們的態度蠻強硬的


cake_pochacco wrote:
未滿 20 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其與他人所訂立之契約,依第79條之規定,須得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在法定代理人未為同意以前,該契約將處於效力未定的狀態。
且萬元球鞋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需~所以法律上來說的確是可以要求契約無效。跟 7 天鑑賞期無關
但店家若不願意讓你退貨,就要上法庭或是協調委員會去主張你的權利。花的成本遠高於鞋子價值



根據樓上pochacco大大的說法,如果打官司的話,你父母最終可能就要出面了,
你不如跟你父母說如果到時打官司或去協調委員會的話,要請他們出面,如果他們比你更怕麻煩的話,應該就會打退堂鼓了,這有點威脅的意味但又不是真的威脅,只希望你的父母能迷途知返、懸崖勒馬、亡羊補牢,不要再逼你了。
打官司我覺得有得吵了
現在學生拿手機拿唉鳳的一大堆
什麼叫生活必需品?價位又該怎麼訂?
我們可以肯定球鞋是生活必需品,但怎樣的價位需要家長同意?

如果購買非生活必需品都要家長同意
我覺得電玩店跟玩具店老闆要小心了,哪天消費者玩膩了家長就會用這個法規來退貨

就算解約,我覺得也不可能全退
當中還有使用折舊的問題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