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pan1211 wrote:賠錢了事 何必浪費太多精神那種便宜沙發沒捨了不起 重點是清潔玩還是會有痕跡不要自己折磨自己生活瑣事繁多 何苦為小事起煩惱!花錢消災! 問題是...樓主沒錢啊...一文錢都可以逼死一條好漢了...
sandypan1211 wrote:賠錢了事 何必浪費...(恕刪) 文要看完,你口中的小事,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可能都是件大事,網路上雖幫不上什麼忙,但至少也不要那麼輕描淡寫的用自己的灑脫來看別人的困境。
一個女兒的媽 wrote:請問議員可以幫忙陪...(恕刪) 我家中和南勢角你沒權沒勢也沒熟人介紹議員才不會理你之前我家裝修被工程收款跟一開評估的多了近一百多萬好沒關係先是還沒完工就急著把款項全收好也沒關係結果收完款後工程期一直拖都過期完全沒照合約走先是拿著合約找律師律師費收了八萬……完全沒屁用在去找議員議員助理說不好意思這是你們私人的事情不便參與……那個議員我就不說了我只能告訴你社會的現實與黑暗就是這樣最後還是只能靠自己工程沒完工的也只能自己認了只要求把做一半的收尾什麼?你說合約呢?合約簽好玩的要走法律搞訴訟要先搞個一、二年那個工程老板甚至還嗆了他是讀法律畢業的律師跟本告不贏好笑吧!社會就是現實建議你找記者看有沒有新聞價值這種時候議員才會跳出來撿現成的不然建議你還是想辦法找親人借錢或在協調分期付款吧
一個女兒的媽 wrote:如果當場去點交 如果無法在當下拿出錢 他們會強迫住戶簽本票 才會放我們離開 強迫簽本票? 真有這種事嗎? 我怎麼覺得妳好像遇到流氓了? 如果妳打110,警察一定會來! 青年住宅是屬社會福利,為了沙發的瑕疵,竟要賠償15000,這怎會合理?自去買一套二手的,含運費,也不用15000! 妳難道沒有向新北市政府反映這種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