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nebrae wrote:
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恕刪)
和我預料的一樣
我對你上一篇文其文中的所有論點
都一一作出回覆
而你
跳過、無視我回覆你的部分內容
相信你很清楚
自己邏輯能力欠佳
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所以自動無視了對己不利之部分
而僅回覆你認為還有掙扎空間的部分
其實看你上一篇文我就知道
你邏輯能力非常不好
再看看你現在這篇文
果然沒讓我失望
我的判斷是對的
防你不承認自己逃避、無視
我接下來就給〝爭點〞標上項次吧
若要再回覆我
煩請一一回覆
若仍然挑選性回覆
則再次說明閣下已知自身根本站不住腳
第一點
你先前所說「楼主确定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吗?」
經我反問「人類現今70億人 我當然無法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我本文中亦無說我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不知閣下您「楼主确定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吗?」這問題從何而來」
你尚未作出進一步答覆
第二點
你先前所說「楼主的子孙也都會觉得延续生命是無意义的吗?楼主不繁衍后代是不是剥夺了他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权利?」
經我反駁「我的子孫來到這個世界後 是不是會覺得人生沒有意義我當然無從保證 但請問 我的子孫是誰? 他們有多少人? 存在都不存在的〝人〞談何權利呢? 如果我不繁衍是剝奪我子孫的權利 那請問我該繁衍多少子孫才不算剝奪了〝他們〞的權利? 〝他們〞究竟有多少人? 而為了讓他們有思考這個問題的機會、權利 我就會因而產生必須創造他們出來的義務嗎? 因為存在都不存在的〝人〞
我有了義務? 我有了債? 我欠了他們?」
你尚未作出進一步解釋
第三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需求根本不一样。就像同性恋跟异性恋的需求不一样。我不让美女招待男同性恋所以我歧视男同? 男同志当然是请帅哥招待。」
我的回覆如下:「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需求確實、當然不一樣,一個要死、一個要活,怎會一樣?而同性戀和異性戀的非本質(本質就是都是要愛,本質相同,但本質向下延伸後有性別之不同)需求也不一樣,這都是對的,好了,然後問題來了,這裡怎麼會把兩個不同議題混為一談呢? 這世上很多人邏輯能力都不好,偏偏又很愛「就像..」,想用一事物說明另一事物,其實這多是「偷換概念」,你已經偷換概念了,醫師可以用醫療專業延續他人生命,亦可用醫療專業使人死亡,亦即醫師可滿足兩者,那請問帥哥可以滿足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嗎?可別扯到雙性戀去啊,你自己說的是男同,我先提醒你了,別邏輯跳來跳去,又想偷換概念。」
第四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安乐活的人应该让醫師处理。想安乐死的人应该让杀手处理。有救人能力的人比有杀人能力的人少。想安乐活的人比想安乐死的人多。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这样也许不是自私,是有病。」
我的回覆如下:「為何你要說「安樂活」呢?直接把「安樂死」的「死」字改成「活」?中文能力不太好哦! 安樂活這詞,應該比較貼近退休後閒適的生活那種概念,怎麼會拿到這裡來用?這裡你想表達的概念,是需要醫療救助來活下去的人吧?這種中文的詞意問題,就有明顯對錯了,不是可以各持己見的,如果你錯了,請勇敢認錯,這不丟臉」
第五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安乐活的人应该让醫師处理。想安乐死的人应该让杀手处理。有救人能力的人比有杀人能力的人少。想安乐活的人比想安乐死的人多。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省略)」
我的回覆如下:「想活的人可以讓醫師處理,想死的當然也可以讓醫師處理,為何想死的一定要找殺手?殺手定義為何?醫師為想安樂死的人執行安樂死可否定義為殺手? 你所想表達的殺手,是否可實現當事人所渴盼之「安樂」死? 當事人需求為醫師或殺手(暫排出醫師之可能)才是重點,而非想死都得找殺手。不可否認,這世界上大多數情況,醫療資源、殺手資源都是服務於可以出得起更高價碼的人,誰可以拿出更多錢,就先給誰服務,錢一樣,就排隊,所以不管是想活還是想死,誰錢多,誰就擁有被具備專業醫療背景的人服務之實力。再換個話說,要治療跟要死,都要繳錢,這都是消費行為之一種,沒有自私不自私的問題,只要賣方願意收錢並給予服務,那就沒問題,說有人花錢買醫師讓自己死亡是自私的,那完全是說不過去的(請搞清楚,醫療是要錢的,不是免費任你拿的資源,不是看誰先拿到的問題,我不去找醫師安樂死,你生病沒錢,照樣等死,不會因為我不去找醫師安樂死,你沒錢還能得到好的醫療救助,醫療就是一個消費市場,這是現實)」
第六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这样也许不是自私,是有病。」
我的回覆如下:「你上篇文說你覺得有點自私,現在又說這樣也許不是自私,你說你混亂了沒?矛盾不矛盾? 有病又是什麼病呢? 呵呵,承認吧,你此刻的「有病」一詞非指實際之醫學上疾病,而是一發洩情緒之侮辱意含,你已明顯背離理性了」
第七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就像一位爸爸有饭菜不吃偏偏要去跟一位婴儿抢妈妈的母奶,然后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我的回覆如下:「基本同於前開第三點,邏輯能力不好又偏偏喜歡「就像..」,那就是偷換概念了,請問爸爸吃飯菜之於吃母奶(暫推為其妻子之母奶),跟意欲安樂死之人找醫師之於找殺手,其關聯性何在? 此處又可引用我在前開第五點種種所言,你說說看,兩者關聯性究竟何在? 想安樂死的人找醫師等同於爸爸吃母奶? 想安樂死的人找殺手等同於爸爸吃飯菜?同時這裡可以說到,你完全物化了醫師和有母奶的女性,並意圖支配他們的時間和母乳,認為他們就是該為誰而服務,醫師的時間屬於自己亦或雇主,母奶屬於擁有母奶的人,他們要把時間拿去為誰服務、把母乳餵給誰,是他們自主決定的,難道你認為母乳一定要給嬰兒?有母乳的人不想餵嬰兒,要拿去賣,不行嗎? 你怎麼會說「搶」母奶呢? 莫非是要把有母奶的女性當物品,看誰先搶到嗎? 母奶歸屬,當然是有母奶的人決定啊,你的邏輯如果沒問題,那就是物化女性哦~而這裡就導出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了,你物化醫師哦~」
第八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楼主不在乎人类的延续却在乎造孽这件事。造孽又如何?是在担心什么?」
我的回覆如下:「你使用「...卻...」說明你認為兩者有關連性,但我不在乎人類的延續,跟我是否在乎造孽,關聯性何在? 是否在乎人類延續,跟是否在乎造孽,請試述兩者關聯性。」
第九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楼主不在乎人类的延续却在乎造孽这件事。造孽又如何?是在担心什么?」
我的回覆如下:「本人先前言論所言為「而如果他們認為人生無意義 我決定了他們來到這個世界 而非他們自主選擇(不可能有辦法讓他們自主選擇) 那我不是造孽嗎?」」又,孽可指錯誤之事,故造孽之解釋乃是做壞事,本人本文之「那我不是造孽嗎?」乃係設問修辭之激問,亦即以問句表達肯定之意思,故本人認為前文所指之事乃是做壞事,正是不在乎人類延續,方才稱此事為造孽,其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存在,閣下提出「造孽又如何?」之疑問即顯突兀,顯然倒果為因,探討問題本質不可以造孽為主體延伸之,而是應以本人所指之事而求出此為造孽,主體是本人所指之事,而非造孽,造孽僅係形容之用,閣下連此基本中文邏輯皆不具備? 閣下所言「...是在担心什么?」帶有肯定本人擔心造孽之意思,經本人細細解釋此一般以中文為母語之人,皆可立即辨明之邏輯,閣下是否發現自身邏輯之混亂?」
若要回覆我
煩請以上九點一一回覆
挑著回覆
那就說明一切了
當然
我相信閣下真的照著這九點一一回覆
也只是讓你更加站不住腳而已
因為你的邏輯很顯然就是漏洞百出
完全跟小弟我...不同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