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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存續的意義為何?


tennebrae wrote:
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恕刪)


和我預料的一樣
我對你上一篇文其文中的所有論點
都一一作出回覆
而你
跳過、無視我回覆你的部分內容
相信你很清楚
自己邏輯能力欠佳
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所以自動無視了對己不利之部分
而僅回覆你認為還有掙扎空間的部分
其實看你上一篇文我就知道
你邏輯能力非常不好
再看看你現在這篇文
果然沒讓我失望
我的判斷是對的

防你不承認自己逃避、無視
我接下來就給〝爭點〞標上項次吧
若要再回覆我
煩請一一回覆
若仍然挑選性回覆
則再次說明閣下已知自身根本站不住腳

第一點
你先前所說「楼主确定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吗?」
經我反問「人類現今70億人 我當然無法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我本文中亦無說我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不知閣下您「楼主确定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吗?」這問題從何而來」
你尚未作出進一步答覆

第二點
你先前所說「楼主的子孙也都會觉得延续生命是無意义的吗?楼主不繁衍后代是不是剥夺了他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权利?」
經我反駁「我的子孫來到這個世界後 是不是會覺得人生沒有意義我當然無從保證 但請問 我的子孫是誰? 他們有多少人? 存在都不存在的〝人〞談何權利呢? 如果我不繁衍是剝奪我子孫的權利 那請問我該繁衍多少子孫才不算剝奪了〝他們〞的權利? 〝他們〞究竟有多少人? 而為了讓他們有思考這個問題的機會、權利 我就會因而產生必須創造他們出來的義務嗎? 因為存在都不存在的〝人〞
我有了義務? 我有了債? 我欠了他們?」
你尚未作出進一步解釋

第三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需求根本不一样。就像同性恋跟异性恋的需求不一样。我不让美女招待男同性恋所以我歧视男同? 男同志当然是请帅哥招待。」

我的回覆如下:「想死的人跟想活的人需求確實、當然不一樣,一個要死、一個要活,怎會一樣?而同性戀和異性戀的非本質(本質就是都是要愛,本質相同,但本質向下延伸後有性別之不同)需求也不一樣,這都是對的,好了,然後問題來了,這裡怎麼會把兩個不同議題混為一談呢? 這世上很多人邏輯能力都不好,偏偏又很愛「就像..」,想用一事物說明另一事物,其實這多是「偷換概念」,你已經偷換概念了,醫師可以用醫療專業延續他人生命,亦可用醫療專業使人死亡,亦即醫師可滿足兩者,那請問帥哥可以滿足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嗎?可別扯到雙性戀去啊,你自己說的是男同,我先提醒你了,別邏輯跳來跳去,又想偷換概念。」

第四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安乐活的人应该让醫師处理。想安乐死的人应该让杀手处理。有救人能力的人比有杀人能力的人少。想安乐活的人比想安乐死的人多。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这样也许不是自私,是有病。」

我的回覆如下:「為何你要說「安樂活」呢?直接把「安樂死」的「死」字改成「活」?中文能力不太好哦! 安樂活這詞,應該比較貼近退休後閒適的生活那種概念,怎麼會拿到這裡來用?這裡你想表達的概念,是需要醫療救助來活下去的人吧?這種中文的詞意問題,就有明顯對錯了,不是可以各持己見的,如果你錯了,請勇敢認錯,這不丟臉」

第五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想安乐活的人应该让醫師处理。想安乐死的人应该让杀手处理。有救人能力的人比有杀人能力的人少。想安乐活的人比想安乐死的人多。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省略)」

我的回覆如下:「想活的人可以讓醫師處理,想死的當然也可以讓醫師處理,為何想死的一定要找殺手?殺手定義為何?醫師為想安樂死的人執行安樂死可否定義為殺手? 你所想表達的殺手,是否可實現當事人所渴盼之「安樂」死? 當事人需求為醫師或殺手(暫排出醫師之可能)才是重點,而非想死都得找殺手。不可否認,這世界上大多數情況,醫療資源、殺手資源都是服務於可以出得起更高價碼的人,誰可以拿出更多錢,就先給誰服務,錢一樣,就排隊,所以不管是想活還是想死,誰錢多,誰就擁有被具備專業醫療背景的人服務之實力。再換個話說,要治療跟要死,都要繳錢,這都是消費行為之一種,沒有自私不自私的問題,只要賣方願意收錢並給予服務,那就沒問題,說有人花錢買醫師讓自己死亡是自私的,那完全是說不過去的(請搞清楚,醫療是要錢的,不是免費任你拿的資源,不是看誰先拿到的問題,我不去找醫師安樂死,你生病沒錢,照樣等死,不會因為我不去找醫師安樂死,你沒錢還能得到好的醫療救助,醫療就是一個消費市場,這是現實)」

第六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安乐死去剥夺安乐活的资源这样也许不是自私,是有病。」

我的回覆如下:「你上篇文說你覺得有點自私,現在又說這樣也許不是自私,你說你混亂了沒?矛盾不矛盾? 有病又是什麼病呢? 呵呵,承認吧,你此刻的「有病」一詞非指實際之醫學上疾病,而是一發洩情緒之侮辱意含,你已明顯背離理性了」

第七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就像一位爸爸有饭菜不吃偏偏要去跟一位婴儿抢妈妈的母奶,然后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我的回覆如下:「基本同於前開第三點,邏輯能力不好又偏偏喜歡「就像..」,那就是偷換概念了,請問爸爸吃飯菜之於吃母奶(暫推為其妻子之母奶),跟意欲安樂死之人找醫師之於找殺手,其關聯性何在? 此處又可引用我在前開第五點種種所言,你說說看,兩者關聯性究竟何在? 想安樂死的人找醫師等同於爸爸吃母奶? 想安樂死的人找殺手等同於爸爸吃飯菜?同時這裡可以說到,你完全物化了醫師和有母奶的女性,並意圖支配他們的時間和母乳,認為他們就是該為誰而服務,醫師的時間屬於自己亦或雇主,母奶屬於擁有母奶的人,他們要把時間拿去為誰服務、把母乳餵給誰,是他們自主決定的,難道你認為母乳一定要給嬰兒?有母乳的人不想餵嬰兒,要拿去賣,不行嗎? 你怎麼會說「搶」母奶呢? 莫非是要把有母奶的女性當物品,看誰先搶到嗎? 母奶歸屬,當然是有母奶的人決定啊,你的邏輯如果沒問題,那就是物化女性哦~而這裡就導出一個很重要的重點了,你物化醫師哦~」

第八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楼主不在乎人类的延续却在乎造孽这件事。造孽又如何?是在担心什么?」

我的回覆如下:「你使用「...卻...」說明你認為兩者有關連性,但我不在乎人類的延續,跟我是否在乎造孽,關聯性何在? 是否在乎人類延續,跟是否在乎造孽,請試述兩者關聯性。」

第九點
你此次針對我給你的回覆又回覆以「楼主不在乎人类的延续却在乎造孽这件事。造孽又如何?是在担心什么?」

我的回覆如下:「本人先前言論所言為「而如果他們認為人生無意義 我決定了他們來到這個世界 而非他們自主選擇(不可能有辦法讓他們自主選擇) 那我不是造孽嗎?」」又,孽可指錯誤之事,故造孽之解釋乃是做壞事,本人本文之「那我不是造孽嗎?」乃係設問修辭之激問,亦即以問句表達肯定之意思,故本人認為前文所指之事乃是做壞事,正是不在乎人類延續,方才稱此事為造孽,其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存在,閣下提出「造孽又如何?」之疑問即顯突兀,顯然倒果為因,探討問題本質不可以造孽為主體延伸之,而是應以本人所指之事而求出此為造孽,主體是本人所指之事,而非造孽,造孽僅係形容之用,閣下連此基本中文邏輯皆不具備? 閣下所言「...是在担心什么?」帶有肯定本人擔心造孽之意思,經本人細細解釋此一般以中文為母語之人,皆可立即辨明之邏輯,閣下是否發現自身邏輯之混亂?」


若要回覆我
煩請以上九點一一回覆
挑著回覆
那就說明一切了
當然
我相信閣下真的照著這九點一一回覆
也只是讓你更加站不住腳而已
因為你的邏輯很顯然就是漏洞百出
完全跟小弟我...不同層次

ROCN wrote:
和我預料的一樣我對...(恕刪)


當你需要用大量文字來反駁我短短幾句話的時候。

我已經贏了
tennebrae wrote:
當你需要用大量文字...(恕刪)


很顯然
你沒有一一回覆
因為你無從反駁了
這說明你自知理虧了
所以直接迴避、逃避了我的「九點」
然後精神勝利法的說自己贏了

而要說大量文字
小弟我看到「大量文字」四個字
想跟所有看到我這則言論的人分享一件事
當一則媒體斷章取義的新聞出現時
總能在底下評論區看到很多民眾謾罵
批評司法、批評法官
我知道我們國家的司法體制有很多問題
法官也存在貪腐
但其實很多情況並非司法和法官個人的問題
而是媒體的斷章取義讓你們認為有問題

如果我覺得這篇報導很奇怪
法官怎會這樣判
我就會上司法院網站
使用它的「判決書查詢」系統
找出這則新聞所報導事件的判決書
把那幾千字、幾萬字的判決書看過一遍
大多數情況下
我都會理解到法官這樣判決的正當性
以及瞭解到媒體的斷章取義
也是這樣的習慣
稍微提高了小弟我的邏輯能力

而回到這個問題上
法官的判決書多是「落落長」
因為他要把雙方提出的論點
一一做分析
而現今
有位暱稱為「tennebrae」的網友說道
「當你需要用大量文字來反駁我短短幾句話的時候。我已經贏了」

我想他恰恰說反了
認真的人
對於不認真的人
對於其不負責的三兩句言論
為了做出有效的反駁
才需要認真的一一做解析、反駁
所以並非一定
但某些情況下
在雙方文字數量明顯懸殊時
打字多的人
才是理性角度上
勝利的一方
不過當然
若是要說所謂的「嘴砲」這等排除理性的行為
那麼當然是認真的人會輸給不認真的人
畢竟對方不理性
沒道理可講
只是要搗亂而已
用三兩句漏洞百出的話
讓認真的對方得打出數倍於自己的文字來反駁
他當然可以精神勝利法地說「當你需要用大量文字來反駁我短短幾句話的時候。我已經贏了」

而那位無法反駁我那九點的人
若要繼續回覆我
我還是期待你能好好回覆我那九點
不要選擇逃避

另外我來把你那些話
換個方式表達吧
你看看對不對
「我不繼續提出任何論點、反駁,因為我上面打的字相對少,他打的字相對多,據此,所以我已經贏了」
這是你的邏輯是吧?
剛剛有想到
但忘了一併提出
在此另外提出
這是一個很淺顯的常見例子
「造謠者」與「闢謠者」
造謠者隨口講幾句子虛烏有的話
闢謠者就得疲於奔命的解釋清楚

「當你需要用大量文字來反駁我短短幾句話的時候。我已經贏了」
這樣的論點
有理亦或無理
我想答案自在人心

ROCN wrote:
人類繁衍至今已經有...(恕刪)

沒意義你就不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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