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1701a wrote:
二個方法
1.11月知道電話費的實際金額,但沒憑證,不能入帳,只能做暫估.
2.12月憑證來了,帳入12月,但摘要要寫是11月的電話費.
明明知道是錯的還找一堆理由
完全沒有說服力的理由
我常覺得很奇怪
明明做正確的事一點也不困難
為什麼有人會偏偏做錯
再叫別人配合他永遠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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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1701a wrote:
二個方法
1.11月知道電話費的實際金額,但沒憑證,不能入帳,只能做暫估.
2.12月憑證來了,帳入12月,但摘要要寫是11月的電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