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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贈予會有贈與稅.增值稅的問題
除非你媽身邊有閒錢
否則一般都消極等遺產繼承
也不知你媽繼承土地多或少
否則有的人會趁此分配給兒女較節稅
你們若都簽放棄繼承就別多想了
未來的事誰都說不準
說不定改天你媽忽然再婚
那時煩惱的點又不一樣了. 妳說呢

烏鴉1234 wrote:
是四人均分吧?


沒錯抱歉,母親拿一半後是四人均分沒錯

Kitty Chia wrote:
因為爸爸剛離開....不想媽媽因為這些事吵架⋯⋯


我是覺得啦,如果不想吵,那這件事就別再提了
基本上扯到錢就算是家人也能跟你翻臉
而且哥哥的想法也很重要,先詢問一下他的想法吧
Kitty Chia wrote:
爸爸突然離開沒有交代...(恕刪)


蓋了就沒辦法了

你是可以不蓋的,財產均分

我想你媽這樣應該是想保全自己往後的日子吧

lakers3208 wrote:
沒錯抱歉,母親拿一半後是四人均分沒錯

是直接除以四(樓主媽媽及樓主三兄妹)才對吧?

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路過作個記號,大家請繼續

烏鴉1234 wrote:
是直接除以四(樓主...(恕刪)
烏鴉1234 wrote:
是直接除以四(樓主媽媽及樓主三兄妹)才對吧?

因為是夫妻共有財產,所以有一半是配偶的,剩下的一半才是遺產,而遺產是四人均分無誤。

cche1079 wrote:
路過作個記號,大家...(恕刪)


比大家想的複雜一點 ;不過仔細看就會發現其實還蠻公道的

先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然後才是 第一順位均分

http://www.giant-group.com.tw/law-detail-265.html

烏鴉1234 wrote:
是直接除以四(樓主媽媽及樓主三兄妹)才對吧?
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是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你說的沒錯,但配偶可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才是遺產,
說一半雖然有點籠統,但在共有財產體制下基本上都差不多是一半

Kitty Chia wrote:
想問大家一下....媽媽把爸爸名下所有土地都過到她自己名下..叫我們小孩全部蓋同意....我們都蓋了...(恕刪)


來不及了


CogChern wrote:
因為是夫妻共有財產,所以有一半是配偶的,剩下的一半才是遺產,而遺產是四人均分無誤。

creamlemon wrote:
比大家想的複雜一點 ;不過仔細看就會發現其實還蠻公道的
先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然後才是 第一順位均分

lakers3208 wrote:
你說的沒錯,但配偶可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才是遺產,
說一半雖然有點籠統,但在共有財產體制下基本上都差不多是一半

所以以樓主的案例來說,如果配偶沒有提出,就是4人均分
有提出就是配偶先得一半剩下的才當做遺產來4人均分囉?

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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