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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權(非負債)

人到中年,最難過最可怕的,
就是手足之間為了錢鬧得不愉快,
心機重的,明明收入很高,卻一直喊窮,
完全沒貢獻就算了,還拼命跟父母挖錢,
太相信父母會公平分配的,
則是傻傻地付出,讓老人家高興,
爭遺產時,大戰爆發,形同陌路,
當然也有原本毫無野心,
只是遭遇變故,想跟父母調頭寸,
讓手足之間的大戰提前爆發,



prettyguy wrote:
人到中年,最難過最可...(恕刪)


她的大哥好幾年前從大陸回來就沒工作了,只想當老闆,跑去山上租地種果樹。 姊姊老了,兼職講師費能有多少? 幫中xx寺做義工景觀奉獻,能存多少錢? 可悲的是應該連遺產稅也繳不起的那種啃老族才需要這樣欺負自己的妹妹吧?! 爛人兩個,表面光鮮亮麗,其實已經是敗絮其內。

k506503 wrote:
如題,查到需要跑法院...(恕刪)


就只要去戶籍地法院民事庭遞狀拋棄繼承即可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可口奶酥 wrote:
就只要去戶籍地法院民...(恕刪)


感謝回覆,請問是被繼承人(已歿者)的戶籍地還有繼承人的戶籍地法院? 之前是查到要去被繼承人的戶籍地法院遞狀,這樣就要花更多時間處理了!
我這人...骨子裡很機車...

今天我不缺...你缺...
好好講,我不拿,都給你....
搞些五四三,要我吞下去...

才不要嘞..大家算清楚一分一毛....
你別少給我...

田沒溝,水沒流
你家紅白不用聯絡
我家好壞不會通知
k506503 wrote:
感謝回覆,請問是被繼...(恕刪)


那拋棄繼承要如何辦理?需要具備哪些文件?
1.被繼承人 (即死者) 的「死亡證明書」或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
以上兩者二選一即可,死亡證明書是由醫院所開,至於除戶戶籍謄本則去戶政 事務所申請。因為全國戶政連線,除戶戶籍謄本無須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拋棄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鑑章。
3.以書面通知因拋棄而成為應繼承之人。
4.繼承系統表。

在程序上的流程為:
1.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辦理拋棄繼承原則上須至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參照非訟事件法第144 條),若不知道該地法院為何,請參考「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不管是親自送件、請別人代送或是用寄的都可以,因為遞送書狀皆不需本人親自為之,可以請任何人代送,也不需要寫委託書。如果要用郵寄的,可以去郵局開1000元的匯票,抬頭就寫法院名稱,譬如「板橋地方法院」,看你是要寄給哪個法院就寫該法院名稱。
2.填寫拋棄繼承聲請狀。
3.繳交1000元費用。

依我個人辦理過的經驗

綠色部分我沒準備,

我只準備死亡證明書、我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及該章,網路下載法院拋棄繼承聲請狀打完列印後簽名蓋章,至法院遞送書狀繳交1000元規費後搞定。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k506503 wrote:
如題,查到需要跑法院...(恕刪)


hi, 你好,

我是不知道拋棄繼承 的相關法律,但我可以跟你分享一點我自己類似的故事

三年多前我家出現類似的事,

我姊在我爸過世前在我爸面前抺黑我,因此騙走了一棟房子,
(我爸過世後,我可以上法院主張我的特留份拿回約兩百萬上下) (個人宗教因素,我沒去爭)

後來這個姊姊又做了一些很臭的事 (當然,也是貪財)

我就在我家族公開說: "未來我一毛家產都不拿" (意思是都給姊姊)
(我還因此買了一支7000元的手錶送我自己,給自己鼓勵,表示:一切靠自己的信心)

很多人都跟我說: 「該是你的,未來都會回到你手上」 (我也只是聽聽)

三年多過去了,我姊的運開始走下坡,目前雖然財並沒有「回到我手上」,
但是 有非常非常多的好事發生在我身上。

(這裡是公開地方,家醜點到就好不多說,樓主有興趣私訊聊)
JoJoLife wrote:
hi, 你好,我是不...(恕刪)


感謝回覆。 打從她爸爸生病罹癌那天開始就處心積慮隔離我老婆跟娘家父母的聯繫,造謠是一定的,最後也成功了!(八十幾歲了不意外) 我們不貪她們家的財產,但也不要把我們當笨蛋,吃定我們。 現在開始看誰比較急著想拿到錢,我們不要也不急。

丈母娘一直說我是半子,但從他們的遺書我覺得我跟小孩子們就是外人,隻字不提我們。 我們告別式跟兒子孫子無差別的跪拜跟跟隨火化入塔,我沒欠她們家了! 難怪我在入棺後去祭拜白掉眼淚了! 難怪她的兄弟姊很緊張-----原來我是外人

有想過為何她兄姊急忙搶產,因為他們要不沒有退休金也無正職,要不退休金很少,五十幾歲了,能夠賺錢時間不多了,甚至目前應該就已經是坐吃山空中了!
去年我先生申請拋棄繼承 光兩地跑就累死人

法院還會召見當事人 重點是我婆婆都已經癡呆無法對話 還要扛到外地見法官

情何以堪 這法律搞死人

拋棄繼承 三月內要立即申請 否則無效 照樣視為繼承人

動作要快!

我印象一個月內完成

看是很多財產光五六個兄弟就可以搞死一堆人

誰要這種遺產


若你們沒小孩...就跑法院辦老婆的拋棄繼承.

若你們有小孩...辦老婆的拋棄繼承...好像會轉移到若你們小孩.


k506503 wrote:
查到需要跑法院,而且居住地與被繼承人(丈人;已歿)不同縣市。 請協助,謝謝。

之所以要我老婆拋棄繼承是因為她的兄弟姊妹算計要她共同分攤遺產稅,卻不是均分。 分到的錢扣遺產稅我們並不差那幾十萬,難怪要我們不要拋棄繼承,要接受一份私擬的遺書。 錢也可能最後拿不到的!

之所以要放在兩性與感情區是因為兄姊一直算計要佔我老婆便宜(稅務方面),之前已有前科還見笑轉生氣,她姊姊還是東x大學兼任講師(號稱已升副教授?!),中xx寺吃齋唸佛兼供養,但是做的事情跟變態的老姑婆差不多(難怪嫁不出去!),忘恩負義,甘是信佛的人該做的事? 雖然他們現在得意了,但我們應該有權利拋棄繼承權吧? 還拿她媽媽出來施壓。 做下三濫了事情別以為別人都不知道,出社會也不是一天兩天的,這樣對待自己的妹妹不會良心不安? 書跟經都是唸假的喔?!...(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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