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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應該報警才是對的?


jjj23640 wrote:
我就再講一次"我有給,剛才你也收了"


你如何確定不是你記錯的,還是報警吧

如果你那麼不爽
遇到一些怪怪的事,讓自己感受不好的話,那就不要再去那邊消費,

或者過一段時間再說。


小弟說一個自己遇到的


相信有人應該有碰過,在座位上選好菜單內容,離開座位把菜單拿到櫃台結帳再回座位時,

座位坐了其他客人。避免這樣尷尬麻煩,我離開座位交菜單結帳之前,都會在座位桌上放餐具,

表示這個座位有人了。

有一次在一家常用餐的店,我放好餐具離開座位拿菜單到櫃台,要回座位時有人就直接坐在

我擺放餐具的座位,且一直看我的反應.......,可見他知道那是我先坐的位置,

他硬要坐那個位置的原因,應該是隔壁桌幾個人是跟他一起來的友人,所以才會硬要坐那個座位。

但是他至少也問一下吧!知道有人的座位還硬要坐,遇到這怪怪的情形,

我就沒有再去該店消費了。


如果樓主確定有給錢的話,那當然算是店家的錯啊。
這種收錢沒發票的情況太多了吧,台灣很多的店家都是這樣。
我就常常覺得很佩服,想像自己大概沒辦法勝任這種工作,記性不夠好。

就一兩個禮拜前而已的新聞,有人用完餐,趁店員在忙碌,故意在櫃台
晃來晃去,然後突然對店員說:「嘿剛才拿一佰給你,還沒找錢給我」
打烊後調監視器查了才知道原來根本沒付錢,不但白吃還倒賺
google 也可以找到一狗票這樣的新聞事件。

如果對自己記憶力沒把握的話,就是要預先想辦法避免。
像很多店家會要求客人寫單子,或代寫; 結完帳就馬上做記號。
現在越來越多店家會要求「先結帳」,也是為了避免這類問題。
方法很多啊,但這我想是店家自己要預先規劃好自己的流程。
小事情找警察好像有點過頭了
其實既然老闆娘說了你有付了
兒子說什麼倒也不用在意
反正你之後也不會再到那邊消費了
還沒到自殺以表清白,都算小事吧

jjj23640 wrote:
昨晚回舊家,跟一家開...(恕刪)


讓建議老闆
統一收錢方式
例:
1.算完、收錢、給號碼牌、收號碼牌、給貨
2.算完、給號碼牌、收號碼牌、收錢、給貨

jjj23640 wrote:
昨晚回舊家,跟一家...(恕刪)


讓我想起讓子彈飛裡面的小六子....
你到底是吃一碗還是吃兩碗

一般店家都不會這樣刁客人,和氣生財
而且只是160...不是1600
老闆娘的做法才是生意人,就算真的沒付,這160就當請客人吃了
而不是去跟客人爭這160
有沒有報警是其次,不過我想你下次應該是不會再去光顧了
還有就是其他客人看在眼裡的感覺...

結論
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會報警,畢竟小題大做了
真的確定我付了,但店家跟我凹沒有
我會把東西放回去,然後這160就當我打賞他了
只是也沒有下次了...

很多事不是非得要爭個理
退一步海闊天空...

祕雕 wrote:
就一兩個禮拜前而已的新聞,有人用完餐,趁店員在忙碌,故意在櫃台
晃來晃去,然後突然對店員說:「嘿剛才拿一佰給你,還沒找錢給我」...(恕刪)


其實開店做生意收現金的,這些都算在成本裡的
就是和氣生財
不是不知道,店都有監視器的,怎麼可能不知道
只是想想是小錢,就當成本吸收掉了

換個方向來看
這些老闆難道會不知道自己用免用統一發票已經省了多少嗎
大家也是睜一眼閉一眼...
jjj23640 wrote:
昨晚回舊家,跟一家開...(恕刪)


下次我就不會去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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