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因為台灣告人不用花...(恕刪) 有時還是有代價的,前陣子.我在網路上嘴砲批評某公務人員.對方告我毀謗,偽造文書.檢察官一查.我講的都是真的.結果他被起訴誣告罪.每次開庭他都超激動的(我和解金要求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