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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定存,因繼承而解約的利息問題

ykd521 wrote:
地政事務所收的的確是“正本”完稅證明,國稅局特別提醒先辦銀行郵局的存款繼承,再辦房屋土地繼承,我的已經被地政事務所收走了。

我不曉得你這份那來的
實務上就是不用正本
公家機構
你要附正本,就是有去無回
兩輪漫遊山水~城市中,就愛自由自在-悠哉放空。
你地政的去照財政的,太有事吧!
去查查地政的

谷狗--地政事務所 繼承

但是財政的也沒錯
影本繳交
正本驗證
兩輪漫遊山水~城市中,就愛自由自在-悠哉放空。
有錢真好~~~
什麼繼承、遺產、定存轉移...


我們這種社會底層的肥宅都沒有這樣的問題與困擾~~~

真是羨慕有錢人~~~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有錢真好~~~
什麼繼承、遺產、定存轉移...


我們這種社會底層的肥宅都沒有這樣的問題與困擾~~~

真是羨慕有錢人~~~

我是有錢人?說真的,不算窮,但說不上有錢,頂多是小康而已。
其實我是獨生子,沒有任何兄弟姐妹,先前父母親已經因為住安養院,和請外勞花了數百萬了,全都是靠我一人扛起負擔,如今全走了,經濟壓力也瞬間減輕了,生老跟病死是每個必經之路,如果病久了那種經濟負擔真的讓人喘不過氣。
記得地政收完稅證明正本


確認完之後會還回來呀


主要也只是讓承辦人員確認正影本有無相符



當初碰到很貼心的承辦人員



怕家屬沒有正本在旁,有些事情會卡著



特別跑出來看了一下正影本後,當下就退回正本了



給一張已領回正本的收據



等過幾個工作天後,等簡訊通知去領權狀

ykd521 wrote:
媽媽在106-01-03在郵局定存100萬期限2年,按月給付913元利息,無奈媽媽在今年7月21過世,因此根據遺產繼承辦理定存轉移,結果在辦理過後被告知,因為屬於提前5個月“中途解約”,所以必須追回先前給付的利息3040元,所以總共領回996960元,我告知因為原存戶“過世”才終止定存,而非自行解約,怎能再回扣利息3個多月,行員告知這是郵局的規定,請問郵局這種規定合理嗎?


很合理,提前解約的原因很多,無論是什麼,提前解,就是要退回多付的利息

不然你就是放到108年再解

你只有一人,金融機構的錢不會不見

繼承麻煩的是不動產 (跑到你嫑嫑的)

金融機構麻煩的是文件一堆 (當初去,銀行直接說,你知不知道密碼,直接領光光比較快)

完稅證明正本要自己留著
另外,規定應該是六個月內要提出遺產稅申報,
而不是六個月內完成遺產過戶登記。

比方不動產,記得最久可以拖到12年。

以公務員機制來說,你送件時間是你的責任,
但審核時間是政府的責任,
如果要審3個月,你怎麼可能在六個月內完成繼承分割跟登記?
郵局看的是定存解約就是利息打折
而不是為什麼要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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