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部規定自97.1.1起,經過商檢局認証合格者,有產品認証標章(VPC)之再生胎,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否則交通警察可以逕行開具罰單。
3.國內已有多家再生胎公司取得標檢局規定之再生胎認証。
4.民航機早已使用再生胎,且每條胎再生次數至少6次以上。
5.歐美及其他先進國家均鼓勵運輸業者使用合法再生胎,以減少製造新胎耗用之大量能源。
6.歐盟制定之再生胎品質標準為ECE109法案。
應該會改善不少吧
雖然安全帽的CNS如同虛設

這種再生輪胎應該也要有單位來管制吧
nighttalk wrote:
那是因為他們再生胎製作過程偷工減料
他們就將新的橡膠直接黏上
可是在國外
正確的作法是要將舊有的橡膠通通磨掉
同時檢驗內部的金屬調是否能再承受載重的使用
她們會把有損壞的部份特別加一層橡膠上去
之後再將橡膠一邊加厚一邊加熱還要加壓
最後再放入高壓高溫爐內
這樣新橡膠跟舊橡膠會比較緊密的合在一起
不容易有脫胎的情況
這感覺就像
台灣跟日本鋪馬路的差別

ceifro wrote:
既然無法管制再生胎品質, 我們就應該限制使用再生胎!
這種思維就像
因為無法管制駕駛人對車輛的保養
所以管制二行程機車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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