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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變了ˋˊ(請觀看但勿筆戰....個人觀點)

龍鯉 wrote:
且請一些滿口仁義道德的人,不要說蘋果的問題,你的購買才是它的動力..(恕刪)

這位大大~
我的標題跟媒體渲染應該沒有直接關係
而且我也並沒有在批評任何媒體的過錯....
所以....不是很了解您這句話的用意在哪裡
不是筆戰,只是覺的社會真的太亂了..,
龍鯉 wrote:
不是筆戰,只是覺的社會真的太亂了.....(恕刪)

哈~
那你應該活不了吧
因為全世界沒有一處是安全的


版規好像有規定不能談新聞事件勒......

不知道有沒有一種藥 使用後會造成短期男性陽萎的 可以定時施打 如果有 就要用在這種人身上
社會亂象真的很恐怖....

胖狐狸 wrote:
前陣子社會與論中有提及`去勢刑`
如果是這樣子~會不會比較好呢?
畢竟....我是贊成的!


如果怕去勢後會造成他的人格分裂更嚴重
妨害到社會的話
那麼...
就五馬分屍吧!
我想他無法再妨害社會了
而且我相信對國家會有很好的懲治效果

鞭刑的話
若他是受虐狂
一不小心....
‧想和你走在雨中 想要你牽我的手.
確實是人權的觀點無限上綱
因為教育就已經出錯了
我還是很懷念愛的教育鐵的紀律
小時候我爸爸牽我去上學〈印象中只有這麼一次〉,跟老師說:我兒子老師要盡量幫我教,做不對就用力給他打
反觀現在的小孩,父母溺愛,稍微念兩句就離家出走,零用錢太少就援交,比誰推倒的處女多,比誰搭過的杏子多,社會真的在變啦
但我想教育還是最重要的一環,身教、心教、言教還要多配合老師
永遠記得我朋友的爸爸說過一句話,我兒子我不求他飛黃騰達,只求他不要危害社會,我就心滿意足
bleach525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一種藥 使用後會造成短期男性陽萎的 可以定時施打 如果有 就要用在這種人身上 ...(恕刪)


好像以前有過類似的討論,性侵不一定要用"自己身上的東西",用其他的"異物"也是可以的,而且造成的物理性傷害可能會更大。

參考一下這篇文章:http://www.engadget.com/2008/03/13/crime-spree-ends-thanks-to-gps-ankle-bracelet/

就算裝上GPS,會立刻再犯罪的人還是會繼續犯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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