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yen wrote:說真的 市政府的地...(恕刪) 私人車庫門口,要向建管單位申請,才可以禁止別人在門口停車,不然隨便寫個車庫兩字,其實反而是違法的但樓梯口前方,不管有沒有騎樓,真的絕對贊成政府單位全面劃設紅線,只是會得罪了有輪子的大爺罷了!
FRA2012 wrote:你可能誤會了他貼紙條的意思是你不能停,但我可以 tastwe wrote:反貼到每一個信箱說這條道路是政府的...請不要濫用個人私利來霸佔每一個人的權利 四輪大爺找不到路邊停車位,就把原本好好地停在路邊的機車硬拖到旁邊的騎樓下,然後把路邊的空間當成自己的車位被抓包了,還嗆得很大聲,說馬路是給汽車停的,不是機車占位子的啦!你再這麼雞巴狗怪,小心我找兄弟揍你!啊請問,該死的行人該走哪裡?騎樓又該是給機車停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