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妻和小王通姦492次他提告反GG

喂~~~~各位~不要逃避問題~~!!!
【幹】
492次~~!!
我大約1年就可以完成~~!!!
你們呢?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看起來像25心智像18實際快40 wrote:
真的要抓姦在床才有...(恕刪)



還要 "性器接合" 這難度頗高的.....

gn00448694 wrote:
一名曾姓男子發現妻子手機訊息,傳LINE給男客戶說「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還有多張男客戶的「鳥」照,因此翻拍下照片,怒告妻子還有男客戶通姦,結果檢察官認為沒有拍到臉孔和性器交合,且對話無法證明有通姦,因此將兩人不起訴,反而曾姓男子因為翻拍照片,涉嫌妨害秘密遭到起訴。
.(恕刪)

好~~
ok!!
這案例...檢察官有沒有錯...先不論!!!

俗諺....狗急會跳牆
社會上有很多老公砍死老婆的例子..........這不可否認吧!!!
當~~~
人們尋求正當法律途徑時...卻碰了一鼻子灰~~~~甚至反而還要被起訴
司法~~~無法解決
那....很有可能就是逼人去用【私法】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