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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平台遭辱罵,告的成嗎?訴訟SOP

三個字口頭禪或一個字發語詞,這種生活常見,容易一時氣憤無腦脫口而出的
依其教育程度、生活習慣,也常有輕判或無罪的
但這個愛滋渣男,我想應該很難拗吧
而且是在網路上,又不是現場爭執,一時氣憤的理由,應該也很難被接受

但是就像前面講的
這種事耗時耗力,除非真的忍不下這口氣
不然通常是閒人才會去告

两毛回一次 wrote:
youtube,脸...(恕刪)


你先承認中華民國,
才能在中華民國的法律訴訟。
花三年時間,來台灣十次以上,勝訴可得100人民幣的賠償。

takerhey wrote:
請問這個告的成嗎?...(恕刪)


這事我問過律師. 基本上不是名人. 就不要煩惱要不要告人了. 不會有滿意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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