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亞洛 wrote:
1.今天如果告買方 毀謗OR妨礙名譽,爭對他的評論來說 如果這些是他惡意"雞蛋裡挑骨頭" 或者 "捏照"的情況下 是否能夠構成?
(因為今天買方,已經拒絕溝通,也不願意釋出問題的證據) 我朋友也不知道是否他收到產品的狀況。
2.如果今天提告對方了,對方可以"證明"他的評論是屬實的,那麼他要反告賣方誣告是否構成?
1.對方陳述事實.你也要舉證對方捏照..故罪證不足不起訴.
2.去google誣告定義與成立要件..故對方無法提誣告.
狄亞洛 wrote:
評語:賣方態度不錯,
但是商品收到時內包裝受損,
商品擺放不整齊,
然而配件過幾周後時常出問題,
導致我非常不愉快,故給負評。.
....
居然有這種買方,
但我也無法單一方面說要直接怎麼處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