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r28in wrote:可能因為我違規內線右轉,當時也沒留在現場,之後發現刮傷也沒去警局備案。所以警察說我們需要跟其他兩位和解。 還上網問?5萬以內花一花吧電視名嘴劉益宏開車違規右轉與一輛機車擦撞,導致楊姓少女擦挫傷,劉賠1萬元善後。不料半年後、在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的最後一天,卻遭少女母親提告,劉男認為楊母沒提出醫療單據,卻說少女之後月經失調、常半夜驚醒,要求再賠,他自覺應是名人身分而遭敲詐,拒絕和解,日前士林地院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 ..藝人李蒨蓉去年駕駛休旅車違規右轉擦撞同向一輛身障騎士,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兩人因和解金額談不攏,調解破局。台北地院簡易庭依過失傷害罪,判李蒨蓉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