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205168 wrote:戲劇裡總是有那種家...(恕刪) 荒謬之極的論點其實不太經的起驗證的.只有富家小孩才有(家產)可以不屑啊.根本不曾擁有的東西,(不屑)之說只是酸葡萄而已.天生就有的東西,又有什麼資格說(不屑)?對著盲眼之人說(看見不重要).對著聾子說(聽見不重要).對著肢殘著說四肢健全(沒那麼重要).對他們來說還有什麼是重要呢?這種心態應該不是不屑,是無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