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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高中 陳漢寧的聲明

抄襲因該叫做看著他的文章寫出自己的文章

如果你沒看過他的文章就寫得出這樣的文章

我想那你成功了~該找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如果你看過他的文章~而又自己寫出來很像的(這爭議就很大了)

如果你直接看著他的文章寫自己的文章~這就是抄襲了吧

如果自己是清白因該找證據證明~加油了
之前誠果的好神公仔也是爆出差不多案子~

但後來不知怎麼解決了~

剛剛看人提到
該同學在blog其實寫了不止一篇文章跟九把刀很像
如果這是真的
其實答案就差不多己經揭曉了
有人找到這位高中生的網誌
網誌中有一些文章也有九把刀文章的影子(題目、橋段)
該網誌被網友找到後,己經被這位高中生關閉
但用搜尋作者的方式還是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去看看...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wretch?ei=UTF-8&p=roy4566&searchtype=article&pstart=1&fr=cb-wretch&b=1
沒有辦法~只能說是拿"似為模仿"的文章去參賽 得了獎才會引起的爭議
我覺得該生或許不知道這樣算是"不恰當"的吧~
昨天high了一晚~想想小孩子也許真的不懂這麼多
其實現在兩方都是雙輸 最後靜觀如何收尾了~

剛剛點進去該生跟九先生的聲明 我發現最可怕的是媒體..............唉唉

轉貼一下在季季部落格網友留的東西 部分蠻直得參考的 原文

1.該高中生為何投稿前要寄信詢問九把刀?這豈不是心虛?而且未何不是問別人,偏偏就剛好是問指控他抄襲的九把刀呢?我想老師您每完成一部作品,斷不會去信給某人問說"你覺得我有抄你嗎?" 情理上不會這樣吧! 所以寄信詢問的行為非常不合常理,動機及心態十分可議。

2.致敬與抄襲的界線十分模糊,中性且弱化一些的說法叫做模仿。投稿作品不同於一般私下的寫作練習,因為投稿是可以獲取名聲或報酬的,所以"原創"是非常非常基本的要求。法律只保護文字的表達是否完全一樣,而沒有保護思想;但是文想獎是更高層次的東西,是必須兼顧到思想的,也必須負擔部份保護思想的責任。一部情節模仿的作品,無論法律上是否成立抄襲的罪名,根本就沒有資格參賽,更遑論得獎,因為那並不是作者百分之一百的努力,而是摻雜了其他作家的成分。若今天有位參賽者的作品叫做<<拾金釵>>,而情節內容則模仿了您的<<拾玉鐲>>,不知評審團感想如何?(順帶一提,該高中生另有一部小說名為"算命師",而九把刀恰巧有一部作品叫做"獵命師",兩者內容呢......當然也是極為相似......)今天,該名高中生得獎了,這告訴他什麼?這告訴他,模仿的作品也是可以得獎的!他會永遠如此模仿下去,而不會有自己原創的心血,因為他已享受到模仿的利益!朋友的掌聲!大家的歡呼!文學獎!報章雜誌的報導!既然這些是如此容易獲取,幹麻還要原創呢?這裡參考一點,那邊再模仿一下,或許他還可以得其他文學獎呢!抄襲這種事,決不可能單一發生的,食髓知味了嘛!這個獎,可以說是毀了他日後的創作之路。評審團實在是不應該因為他只是個高中生,也不應該因為法律上不夠成抄襲,就放過此事,反而更應該及早教育。既然投稿了,就要有創作者的自覺,要對自己的作品負責,用帶有他人濃厚色彩的作品投稿,也不過是對自己實力的藐視罷了。

坦白說,我個人不太喜歡網路文學,但是評審團的表現卻讓我受到很大的震撼,有點不敢相信這是評審團的水準!只要是創作,無論是網路或是紙本,都應該受到尊重。就算法律上他沒事,這個獎,他也不一定就該得。
Louis_Tu wrote:
有人找到這位高中生的網誌
網誌中有一些文章也有九把刀文章的影子(題目、橋段)
該網誌被網友找到後,己經被這位高中生關閉

這個高中生,真的出名了,也毀了他自己,只是他自己不自知


kiki0321 wrote:
有點不敢相信這是評審團的水準!只要是創作,無論是網路或是紙本,都應該受到尊重。就算法律上他沒事,這個獎,他也不一定就該得。

一開始我也覺得是評審要負最大的責任,
想不到評審那麼離譜,這也是敗壞他們自己的名聲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gsxr600 wrote:
總不能說,每一部地球人大戰怪物...(恕刪)


如這理論成立的話 , 要拿電影做比喻..

那當年好萊塢要拍 "神鬼無間" 幹麻要跟香港 "無間道" 買版權...
反正出場人物名字都不一樣, 導演運鏡手法也不一樣....劇情對話還被改了一半.
不就當是自己的東西發表就好了....
而且我還覺得 "神鬼無間" 改得比 "無間道" 好看 (個人自己認為啦...)

又 "李安" 導的 "色戒".. 如果不說那是改自張愛玲的小說,
就當自己的原創發表...你對這個大導演的觀感會如何?
( 張愛玲的小說才短短的 28 頁 , 李安加了很多東西才變成三小時的 "色戒")

作品這種東西不是說後者比前者好就可以被原諒的...
不是自己的創意, 就要對原創者有一定的尊重~



我覺得九把刀是個很好的作家,因為他有他自己的風格,而且是喜歡他作品的讀者,一獨就知道是他的文章的風格,所以抄不抄襲,對常看他書的人來說,一目暸然。
這個同學的行為,讓我想到了韓國人,唉~。
Yiason
gsxr600 wrote:
剛剛我把兩篇文章都看...(恕刪)


舉例有點奇怪,變形金剛比軍曹還早(原作非電影)

兩篇文我也看過了,是不是抄襲,我沒辦法說

我只能說很像,真的很像,不論是題材,故事走向敘述方式都很像

不過在這事件中,我只看到媒體暴力和群眾暴力

該生的父母和外婆選擇向媒體報料,卻不願選擇和9把刀坐下來談談

評審更是讓我傻眼,怎麼會說出如此不適當的發言

該生其他作品我覺得比顛倒更誇張......抄更兇!!!

在看完了兩造說法之後,有點小感想

先說在前面,我的確是偏向九把刀的,

但是我很努力的讓自己是在公平的情況下去看這件事情


在假設雙方的說詞都是誠實無誤的出發點下,

也就是該同學確實沒有抄襲、也如他所說沒有看過「語言」,

而刀大對於此事件所採取的行為誠如他誠如他在網站上所述,

那麼,讓我們就雙方的角度想想看


該同學自覺並沒有抄襲,並優良的重申此一立場,

這當然是天經地義的行為


反過來看刀大,

就他個人的認知而言,

他覺得該同學卻有抄襲他的著作,

對於一名以此維生的作家來說,這對他來說當然是很敏感的行為,

而該同學將此作品投與比賽並得獎,這在他的認知也是不公平的行為,

因此採取相關行為希望予以糾正,

但因該同學並(尚)未涉及商業,

所以並沒有提及任何有關法律訴訟的問題


就我的觀點來看,

我一點也不覺得九把刀有做錯什麼,

他只是就他的認知做他該做的事情,

一如陳同學就他的認知說他該說的話。


大家當然可以拿高道德標準來看九把刀,說他器量小、大欺小、沒@#$%..

但是試想,今天如果是我們自己遇到類似的情況我們會怎麼做?

如果各位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小弟我是很誠心的願聞其詳。


我覺得九把刀這件事情最大的過錯在於,

他並沒有把該同學真的沒有抄襲抑或參考這個可能性放進去,

造成雙方立場從一開始就是對立,

之後無論釋出再多的善意都無非只是再挽回那對立的情況


抄襲與否我覺得已經不再是重點了,

反正本來每個人的觀點都不一樣,

大家都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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