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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的巧合


weird@ wrote:
有人專設陷阱讓人違規來檢舉的。


你知道違規 還踩陷阱這要怪誰?
最恐怖的巧合

就是被拍到的都是違規

好可怕的巧合

不怕是騙人的 wrote:
你知道違規 還踩陷阱...(恕刪)


檢舉魔人 年誘5千車受罰 龜速設陷阱 迫違規超車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507/37201040/
沒有違規魔人哪來的檢舉魔人?

法律漏洞? 交通違規就是法律訂定的啊,有意見請叫立委去修法

PPTIME wrote:
最恐怖的巧合

就是...(恕刪)



你只看表象,也思考表象的事情,我不明白多少人可以騙你,能肯定的是我可以是其中之一


所有不符合邏輯的行為代表著人為的刻意,就像美國二戰後取得世界強權,由支持貿易保護國家轉為自由貿易國家,這之間的轉換代表的是貿易的不平衡與暴利,讀書是要你去思考事情,不是死背書中的東西,現在書裡的東西都會被後人推翻,保持對事物的質疑是好事,疑心病重的人往往是聰明人,別那麼土性好嗎。

ja6150 wrote:
法律漏洞? 交通違規就是法律訂定的啊...(恕刪)



法律規定不可不分輕重的開單,也規定處罰是最後手段。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ja6150 wrote:
沒有違規魔人哪來的檢...(恕刪)



現在流行公審富人,我就舉這種例子吧,你以後看見富人被審判後無罪釋放別忘了一點,做在法律規範內都是合法的,灰色地帶及鑽法律漏洞也都是合法行為,如果你不爽去請立委修法,不要上FB公審富人,因為他能無罪,就算是鑽法律漏洞,他還是符合法律規範內,也就是無犯法行為,我以這篇回覆你的言論。

venginton01 wrote:
現在流行公審富人,...(恕刪)


哈,我沒有在公審什麼富人耶,法律判無罪我就當他是無罪,有罪就是有罪囉

能鑽漏洞的我當他有本事,不服氣你也去鑽,鑽不過就乖乖受罰

我只看結果論

weird@ wrote:
法律規定不可不分輕...(恕刪)


「處罰」是最後手段

沒錯啊,就是開罰單,合法的手段

ja6150 wrote:
「處罰」是最後手段
沒錯啊,就是開罰單,合法的手段
...(恕刪)


不知您是警察還是法官?
記得還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喔,這也是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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