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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網路賣家~ RIMOWA 代購糾紛


angel0806 wrote:
謝謝您的建議!!

我有去賣家的臉書上面看, 之前他有PO文說7月底到貨的商品...居然都已經到貨了!!!

我之前有跟賣家說~他這是詐欺行為

沒想他居然回我"您可以看前後來文 送到詐騙申訴也不會成案件的機率低"
這是什麼態度呀!!!爆


商品有價差,也許他因為這麼才想托延,也許他在等你受不了談退款的事宜。

但也有可能是詐騙,但有實體店面應該不會這樣搞才對,所以我也覺得他在等你談退款。

我覺得你先考慮把錢拿回來比較實在,畢竟也是1萬多,不是100多。

幸福很簡單 wrote:
商品有價差,也許他...(恕刪)


賣家本來就要退他錢的!
我也認為價差 5500, 一般店家不會默默就吞了.
以拖待變就是最好的方式, 畢竟你的價格有可能是跟原廠買不到的.
猜測店家會同意交易, 也有可能是叫接單小姐賠錢補價差, 以示懲罰.
沒拿到錢當然就沒下單囉~~~

看了內文, 店家也沒有不處理, 所以詐騙應該很難成案, 頂多是消費糾紛.
消費糾紛就直接消保官投訴處理,
但是又卡在 FB 販賣又不是正常的消費平台, 屬於私人交易, 消保官應該也很難出手.

如果是我的話就會請店家退款了事,
這狀況等同是丟了18500 給別人周轉, 結果自己卻連利息都拿不到....

真的很喜歡這箱子, 24000 也低於市價的話, 就補價差給店家囉, 早點拿到心情也比較好.
不然你也可以慢慢等他出貨,
拖過一段時間後就告店家侵占, 但是最後應該也只能拿回 18500
自己衡量看看囉




韓非子 wrote:
賣家本來就要退他錢的!


我在說什麼,你在說什麼?

亂入前請先看懂我在說什麼。

3Q。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在說什麼,你在說...(恕刪)


原文:
2017/05/10
13:51 賣家回覆已確認收到匯款, 稍後發訂單確認函
13:58分時通知採購同仁的回覆 您要訂的是LIMBO E-TAG, 當初他看太快 看成salsa E-Tag的價格, 並提供最優惠的價格24000元….要我補差價!!

而且要我提供匯款帳號~他要退款給我
如果我不退款~他要直接寄現金票方式將款項退回!

好像是你沒有看清楚內文
一開始賣家就要先退買家款了,不想認賠出貨
韓非子說的並沒錯啊
acky wrote:
看了內文, 店家也沒有不處理, 所以詐騙應該很難成案, 頂多是消費糾紛.
消費糾紛就直接消保官投訴處理,
但是又卡在 FB 販賣又不是正常的消費平台, 屬於私人交易, 消保官應該也很難出手....(恕刪)


跟什麼平台無關,有對話紀錄,很清楚就是構成契約了(連口頭承諾都算契約成立了)
即使你是跟一個陌生的路人做買賣,一個肯賣一個肯買,就是契約成立了,何況賣家還是有店面的...



現在的情況應該是
契約成立後,賣家承認一開始報價錯,要買家補差價,或是,他有說他同意退款給買家

原文:
"經過一連串的爭論後….為維護誠信及名譽願意接單~
並於2017/05/10 18.37提供訂購確認mail 說明此貨物將於7月底8月初到貨"

應該是賣家最後同意以報錯價的價格照樣出貨給買家
問題是,一拖再拖....
最後是說8月上旬到貨,買家在8/9還沒收到東西

感覺比較像是債務履行有瑕疵.....因為賣家有一直在處理
話說,一般常理,上旬的解釋應該是當月15日前
建議樓主跟賣家做最後通牒,要他承諾15日前一定要把貨送你手上
否則提告求償...

賣家可以因為無法出貨跟你解除契約,把錢退給你
但這段期間的損失(公司損失),你是可以跟他求償的

外行人的意見
給你參考參考
mark0826 wrote:
原文:
2017/05/10
13:51 賣家回覆已確認收到匯款, 稍後發訂單確認函
13:58分時通知採購同仁的回覆 您要訂的是LIMBO E-TAG, 當初他看太快 看成salsa E-Tag的價格, 並提供最優惠的價格24000元….要我補差價!!

而且要我提供匯款帳號~他要退款給我
如果我不退款~他要直接寄現金票方式將款項退回!

好像是你沒有看清楚內文
一開始賣家就要先退買家款了,不想認賠出貨
韓非子說的並沒錯啊


樓主PO的內文沒錯,但你們搞錯我所說的。

我的意思是,"現在"賣家反悔,所以想用托延讓樓主受不了主動接受退款,因為原本樓主是不要退款。


所以你及韓非子都說錯。



不要用你的想法,來決定我在想什麼,不要亂入,要亂入,請搞懂我在說什麼。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的意思是,"現在"賣家反悔,所以想用托延讓樓主受不了主動接受退款,因為原因樓主是不要退款。...(恕刪)


了解.....

看前後文的說詞
我猜樓主不會接受退款,至少輕易的接受賣家退款這個選項...

再者
如果賣家打算要以拖待變,大可一開始就堅持退款就好了,他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解除契約,退錢)
何苦要先答應認賠接單,再來後悔,又用拖字訣逼買家退款
不合邏輯吧

mark0826 wrote:
了解.....汗

看前後文的說詞
我猜樓主不會接受退款,至少輕易的接受賣家退款這個選項...

再者
如果賣家打算要以拖待變,大可一開始就堅持退款就好了,他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解除契約,退錢)
何苦要先答應認賠接單,再來後悔,又用拖字訣逼買家退款
不合邏輯吧


不曉得,網購怪問題一堆。

也許真的有進貨,只是行政效率差。

也有可能價差大到實在不願意吞,只好來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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