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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露天不取貨真的會被告嗎?

@@:
會不會被告!看賣家有無佛心來也,如沒有,就等看有沒法院寄來的信

l060656 wrote:
林男對此竟表示,「只是想等有錢再去拿,不知沒有取貨是有罪的」,警方後因林男不取貨造成賣家損失,依《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將其移送法辦,觸犯該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第一. 移送是一回事, 用什麼罪哪一條會不會被判刑是另一回事.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也可以主張對方有觸犯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但符不符合該罪是看法官.

第二. 不取貨要用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來提告, 目前查到的法律專業見解是覺得有點太過牽強了.
01有一位賣家把自己提告的經歷貼出來, 是用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來提告, 但是判決沒出來,
對方就提出和解, 提告的大大也接受和解並撤告了, 似乎不太能做為案例.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514844

第三. 覺得自己隨便要做什麼都不會有人對自己怎麼樣的, 希望不要哪一天收到法院傳票才驚覺
自己幹了什麼蠢事...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l060656 wrote:
趕緊跟賣家道個歉,再...(恕刪)

蝦毀,不取貨要判3年?
撞死人都不用判3年!

Ming Tang wrote: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但是後來因為某些因素所以不能去取貨
那件東西雖然免運費 但是這樣還是會被告嗎?

所以現在都不敢上網賣東西囉。
太恐怖了

Ming Tang wrote:
那件東西雖然免運費 但是這樣還是會被告嗎?...(恕刪)


看賣家意願吧 跑法院費時費力 這種東西都是自訴罪 沒人提告就不成罪

憲法保障人民有請願 訴訟 訴願的自由

要不要告是看賣家而不是網友跟檢察官
成不成罪是看律師跟律師的切磋

相信多數人都寧可走和解的路
很難....不過還是可以的,有前例囉


對方願意不計成本,又請個高明律師的話,要搞死你應該不難吧
畢竟站不住腳的是買家



東西就不拿也罷,跟賣家講一下,請個假把全額匯給人家求個心安吧
要是真的被告你就知道請個假匯個錢真的只是小事
新聞有,有被告,不起訴~~~~~~

Ming Tang wrote:
前些天在露天買東西...(恕刪)


某些因素????人家做生意那麼容易嗎??
做人要講信用,雖然在網上,彼此不認識,基本做人的道理該有,
我也常用便利商店取貨付款,是很方便的一種購物選擇,
我有在便利商店排隊,看到前面的,真的故意不取貨,
因為店員說你有3件,那人只選置取2件,另一件故意不取.
人家給方便,就不應該當隨便.
多數賣家只要件數不多,應該是認賠運費,
真的遇到超級奧客,忍無可忍才會選擇跑法院.
頂多被棄標投訴而已 沒那麼嚴重啦!~
跟賣家溝通說明一下不取貨的原因;

那些被告的是很多次不取或是態度惡劣,

不然賣家又不是吃飽了沒事,要告人也是很麻煩。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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