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支持樓主的,一開始犯錯的就是賣家, 很多賣家沒自覺要負擔買家寄回的運費,從樓主貼的圖來看, 賣家也刻意不提(他自己去寄貨會不準備運費?)這麼理所當然的要求很離譜?買家把錢錯轉到別的帳戶, 可不可以叫賣家自己去追討?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 連交正確的貨物這麼基本的義務都不遵守,不如別做生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