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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告

汽車機車都要投保

不要認為要省錢就只有保強制險
因為往往出事時必須自己去處理以及自己負擔賠償


之前曾發生過幾次車禍
我都沒有出面過
都是保險公司幫我處理
保險公司派人去參加調解

有一次調解三次都不成
後來差點上法院

當時對方也不肯和解說要上法院
也打電話來對我恐嚇
要求我要出錢賠償給他
否則就要上法院控告我

我立刻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直接跟我說若對方要上法院也沒關係
他們會負擔所有的官司費用
法官判賠多少保險公司會全出
保險公司說會幫我找好律師以及負擔所有的費用
保險公司說不管法官判決賠多少 他們全包
不會讓我出任何費用的

於是我就很放心
隔天對方又打電話來恐嚇
我說保險公司已經找好律師了
你要告就去告吧

過幾天後保險公司就說對方要和解了
然後保險公司業務把和解書拿到我公司給我簽

這段時間我沒有出過面也沒有出過一毛錢
所有的事情跟賠償都是保險公司全部承擔
Greensky99599 wrote:
可是我們真的請不起律師,都只是怕對方獅子大開口(當初她說她有七萬的醫藥證明和不能工作一個月的2萬薪水來向我們求償)如果她無限上綱的看醫生,那醫藥費不就無上限了,有沒有一個標準是什麼傷最多能求償多少醫藥費讓法官判定?


所以才要診斷證明書
法官會從診斷證明書抓一個大概時間

不可能輕傷要休養一年
更不可能只是皮肉傷卻要補貼一年的醫療費

對方要拿出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財產損失及薪資證明文件及請假單才能提出賠償要求

而薪資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
必須要有薪資相關證明文件才能依據請假時間計算相關賠償金額

你們自己也要準備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財產損失及薪資證明文件及請假單..等等

若能有路口監視畫面或是行車紀錄畫面的話
你們更不用害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Greensky99599 wrote:
可是我們真的請不起...(恕刪)


8KK先生說的是正解

照你所說 對方的七萬是醫藥類 那這是你的強制險保險公司的照顧範圍
保險公司有律師 你只財損一萬多 不需要請律師 讓保險公司搞定

令堂的部份 只有對方要求的一萬多工作損失
這時候令堂的汽車財損就足以打平了

如前面網友的忠告

在法庭上 一定要守住 " 令堂已盡一切可能 能注意該注意都注意了 不過對方從不能注意到的角度撞過來
絕對不要透露半點 "" 也許我可以多注意一點兒的訊息 "" "
一旦發生車禍事故
受傷的那一方想要拿較高的賠償
通常都會以刑逼民
為了不想留下犯罪紀錄
畢竟有了犯罪紀錄就拿不到良民證
有些工作會要求良民證
通常都會盡量談和解

說真的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
買第三責任+超額就可以轉嫁了
不要為了省錢只買強制險
反而遇到狀況是要付的更大條
如果我們沒有明顯肇事責任且對方違規迴轉,這樣還會被判過失傷害成立嗎?如果今天刑事判決不起訴了,還會有民事賠償的訴訟嗎?
Selina0603 wrote:
一旦發生車禍事故
受...(恕刪)



Greensky99599 wrote:
如果我們沒有明顯肇...(恕刪)


因為對方受傷了
所以你們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就算是對方違規迴轉也一樣
只是肇事責任的比例問題
法律就是這樣沒辦法
就算對方獅子大開口
只能耐著性子拿出誠意好好談


Greensky99599 wrote:
去年十一月我媽發生一...(恕刪)



你太晚上來問了

如果11月來問

我會請你叫你媽也去看醫生, 拿個受傷的診斷證明


貓貓籠九 wrote:
你太晚上來問了如果11...(恕刪)


這讓我想起

有個笑話

車禍的當下別下車

沒傷也要撞個傷口流血
現在的法官是講求科學辦案

盡量收集有"有注意的項目"來當作證據

有沒有被A.B.C.柱給擋到

駕駛人看到對方違規時

有幾秒可以做反應

做了哪些應變措施

比如剎車等等

那就讓他告啊...
順便告他毀損...
修車費跟他要...
不要以為息事會寧人...
這裡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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