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ony328 wrote:
今天晚上到麥當勞晚...(恕刪)
習慣成自然,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犯罪。加上社會寬容,講人情慣了,一些弱勢會更輕忽自己的行為合理性。
公共場合,只能盡量看管好自己財物吧?
anthony328 wrote:
今天晚上到麥當勞晚餐,找到座位放了餐點後就到洗手間洗手
回到座位看到讓我訝異的畫面,我的消費明細放在桌上而不是在餐盤上,但發票不見了
一般麥當勞店員會習慣把發票放在餐盤上一起交給顧客,所以很明顯有人拿走發票留下消費明細丟在桌上
天啊!曾幾何時發票成為偷竊目標,而且在我去洗手那短短的幾十秒鐘
政策為了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讓發票可以兌獎,結果現在有人明目張膽地偷發票
平時大家可能不經意發票可能會從口袋掉出來,或不注意沒拿發票
但是大剌剌直接把發票撕下偷走把不能兌獎的消費明細留下,真是惡劣啊
最近才在感嘆有人到處偷公寓信箱的廣告信件去賣資源回收,
資源回收是好事,將不要的紙類做回收那很好
可是別人的"垃圾信件"不是由你判斷吧,別人看過再丟出來你就去收
可是你手伸進人家信箱內幫別人"分類"那叫竊盜
台灣現在怎麼了!怎麼發票跟廣告信會被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