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源 wrote:
我剛讀完研究所一學期,實在感觸許多。班上有位大我5歲的同學,剛開始認識她時以為他是個正人君子,但與她相處後,赫然發現她卑鄙的行徑!也發現她常常講他人閒話,好像沒半點法治觀念,殊不知道這已構成妨害名譽了!要不是我還得跟她一起念書,我老早就到地檢署控告她!她有名譽,別人的名譽不是名譽嗎?
真的覺得念研究所,不等於只會學術研究就好,社交上還得學會提防別人,說真的,即便我不會詆毀他人,但需要懂些法律來保護自己呀!...(恕刪)
照你這種說法,討論區裡面一堆人都可以抓去終生監禁了
真的不喜歡你可以提供錄音檔給當事人,由他去決定要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