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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網路帳號不等同本尊,這就是華人最大電玩資訊站的高度?


baha0 wrote:
那麼,這邊建議大家以本名作為網路化名,否則就祈禱劍神不會亂砍帳號。...(恕刪)


在遊戲使用本名的意義不大
假如你本名叫張國榮 你取名張國榮
但如果沒有特意經營 大家都會聯想到影星張國榮
法官依舊不會當作有名譽問題的ID
重點還是在於你的帳號是否具備能讓多數人認知到特定某人
至少來說 你得證明你的帳號是具備真實影響力的
你即便網路ID叫"管妹的小鞭子"
但如果你的ID能一呼萬應 例如號召戰友到市府前跳快閃舞 經營物品交易
那你的帳號才有所謂的"名譽"存在
亞洲統神就是一個例子

Gugugu wrote:
您也滿有趣的
遊戲中...(恕刪)


這不是筆戰啦 是官方封鎖帳號並公布ID 某個ID使用者覺得這行為汙辱到他
對官方提告

-----------
話說回來 建議樓主還是用代稱ABCD比較好
除了大家看得比較順眼外
也能避免萬一遊戲公司剛好有人在01上看到這文 對你的行為感到不滿
baha0 wrote:
要說學校公告退學名單,若處分不符事實,亦可能妨害名譽。

Gu大似乎把我當作原告,但從頭到尾我都沒自稱是原告。
也盡量站在中立角度評論,私人糾紛另外談。...(恕刪)

那還真神奇
您和當事人賴玉霖不約而同
都對妨害名譽有相同的誤解

以退學來說公布事實並不構成妨害名譽
事實就是某人確實有被學校退學

縱使日後發現處分失當不該退學
這是必須就處分失當提出賠償
而不是說公布行為妨害名譽
因為退學名單是存在的事實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baha0 wrote:
3.您認為有趣之處與我不同,我是笑看一個網站規範,能凌駕台灣法律,無法可管。



私人網站有其自身管理方式,到底哪條法律說不能公告刪除使用者帳號?

經濟自由市場,若是私人網站管理不善,自然會被使用者淘汰
PTT就有神人因為被水桶就去告版主跟站方,妨害電腦使用罪

這年頭,不意外,什麼都能告

靈魂守衛 wrote:
遊戲使用本名的意義不大
假如你本名叫張國榮 你取名張國榮
但如果沒有特意經營 大家都會聯想到影星張國榮
法官依舊不會當作有名譽問題的ID
重點還是在於你的帳號是否具備能讓多數人認知到特定某人
至少來說 你得證明你的帳號是具備真實影響力的
你即便網路ID叫"管妹的小鞭子"
但如果你的ID能一呼萬應 例如號召戰友到市府前跳快閃舞 經營物品交易
那你的帳號才有所謂的"名譽"存在
亞洲統神就是一個例子
這不是筆戰啦 是官方封鎖帳號並公布ID 某個ID使用者覺得這行為汙辱到他
對官方提告
-----------
話說回來 建議樓主還是用代稱ABCD比較好
除了大家看得比較順眼外
也能避免萬一遊戲公司剛好有人在01上看到這文 對你的行為感到不滿


原告的帳號應是改站論壇與遊戲通用,但明理人您的看法與我一致呢!
因此我認為被告以「帳號不代表本人」這點抗告,完全顯示其高度。
難道被告轉型商業網站,就不把用戶帳號當本人看?
是否意指用戶受害時,同樣當假的看就好?
若用戶真的用本名當化名,被告就無法拿這點說嘴。
我看過公開本名與手機門號,呼籲該站重視問題的用戶,那又是另一件案子。
也感謝您建議我用代稱,但我怎麼寫都很容易被處罰。
與其怕誰不滿,我更怕網路霸凌當道。

引述Gugugu
那還真神奇
您和當事人賴玉霖不約而同
都對妨害名譽有相同的誤解
以退學來說公布事實並不構成妨害名譽
事實就是某人確實有被學校退學
縱使日後發現處分失當不該退學
這是必須就處分失當提出賠償
而不是說公布行為妨害名譽
因為退學名單是存在的事實


原告認定名譽受損之處,我想並非您說的「事實」部分,而是「行為」。
目前沒人討論實際違規事項,我就不離題。
比方公告學生違反校規:發言擾亂校園秩序,停學一週。
抑或:未經同意引用他人作業,退學處分。
您認為處分者絕對無誤?一定是為了全體師生著想?
歷史上不少獨裁者或竄改真相之事,如《灣生回家》都能虛構,很多表相未必屬實。
反過來講,我也不盡信原告主張之事,僅從自身經驗來看罷了。
稱原告民主鬥士,是我認同他抗爭後的改變,對大眾有益。
若被告能回到初衷,創造一個屬於電玩人的家,我也十分贊成!

引述Princess Kelly
私人網站有其自身管理方式,到底哪條法律說不能公告刪除使用者帳號?
經濟自由市場,若是私人網站管理不善,自然會被使用者淘汰


抱歉哈哈,不意外您誤會了,這邊主要不是談法律面,而是該站立場。
法律上沒問題,也能公告刪除使用者帳號,要登報、上新聞都好。

但我不認為經濟自由市場下的大企業,會輕易被使用者淘汰,反倒網站才有權選擇用戶。
只要多數人無視少數受害者,網站幾年犧牲幾百人也不成問題。
若您是兩百萬用戶的網站主管,會認真處理看起來聲勢浩大,卻無力改變現狀的用戶群嗎?
依我長期觀察,幾乎沒人雪中送炭幫助受害者,多的是順風向錦上添花,趁機霸凌網站高層之徒。
我討厭霸凌,即便他們霸凌高高在上的網站高層也一樣。
結果一堆該除掉的沒事,得罪那堆的卻出事。
社會現實反映在網路上,哈哈不意外。

FemcAT
PTT就有神人因為被水桶就去告版主跟站方,妨害電腦使用罪
這年頭,不意外,什麼都能告


該站也有人告訴我,說他用同樣方式討公道,在出庭前就解決了。
網路世界歷久『彌』新,『光』世代飆速『宅』神也變多,就是這樣『喵』~
哪天若出現大批用戶顛倒是非,齊上法院指控認真負責網站管理者(含卸任者),或網站告用戶誹謗,自己的管理者桶錯還告人也不意外。

baha0 wrote:
原告認定名譽受損之處,我想並非您說的「事實」部分,而是「行為」。
目前沒人討論實際違規事項,我就不離題。
比方公告學生違反校規:發言擾亂校園秩序,停學一週。
抑或:未經同意引用他人作業,退學處分。
您認為處分者絕對無誤?一定是為了全體師生著想?...(恕刪)

如果對處分行為有爭執
請去告處分行為本身
而不是去告公布行為

不管處分有沒有誤
處分是確實存在的
公布一個確實存在的事並不違法
苦主自己妄想用這個去牽拖妨害名譽
不代表法官就要配合他去走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baha0 wrote:
抱歉哈哈,不意外您誤會了,這邊主要不是談法律面,而是該站立場。
法律上沒問題,也能公告刪除使用者帳號,要登報、上新聞都好。

但我不認為經濟自由市場下的大企業,會輕易被使用者淘汰,反倒網站才有權選擇用戶。
只要多數人無視少數受害者,網站幾年犧牲幾百人也不成問題。
若您是兩百萬用戶的網站主管,會認真處理看起來聲勢浩大,卻無力改變現狀的用戶群嗎?
依我長期觀察,幾乎沒人雪中送炭幫助受害者,多的是順風向錦上添花,趁機霸凌網站高層之徒。
我討厭霸凌,即便他們霸凌高高在上的網站高層也一樣。
結果一堆該除掉的沒事,得罪那堆的卻出事。
社會現實反映在網路上,哈哈不意外。



私有網站確實有權,以選擇用戶的方式來管理網站

相對的,不當刪除用戶造成的使用者流失,造成流量減少或付費使用者減少,是直接傷害網站的商業利益的

同樣的,如果您在理上站得住腳,我相信不管在巴哈或其他網站,都會有人聲援你

把道理說通了,別人自然信服你,遮遮掩掩地躲在01罵巴哈站方,只能是抒發怨氣,得不到任何實際幫助

挖~哈~哈哈!講得太好.咦?以為是兩性版.拍謝.龍套沒跑好.來錯版了.挖~哈~哈哈!
Princess Kelly wrote:
私有網站確實有權,以選擇用戶的方式來管理網站
相對的,不當刪除用戶造成的使用者流失,造成流量減少或付費使用者減少,是直接傷害網站的商業利益的
同樣的,如果您在理上站得住腳,我相信不管在巴哈或其他網站,都會有人聲援你
把道理說通了,別人自然信服你,遮遮掩掩地躲在01罵巴哈站方,只能是抒發怨氣,得不到任何實際幫助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Gugugu wrote:
如果對處分行為有爭執
請去告處分行為本身
而不是去告公布行為
不管處分有沒有誤
處分是確實存在的
公布一個確實存在的事並不違法
苦主自己妄想用這個去牽拖妨害名譽
不代表法官就要配合他去走


他就是告處分行為,也是有公告才可能使他名譽受損。
之前我說很清楚了,對判決沒什麼想法,只是被告駁回理由值得探討。
要是公然侮辱也能這麼主張:帳號不等於本人。
若還勝訴,我想那些惡意罵人的,就能站在超越法律的高度之上。

Princess Kelly wrote:
私有網站確實有權,以選擇用戶的方式來管理網站
相對的,不當刪除用戶造成的使用者流失,造成流量減少或付費使用者減少,是直接傷害網站的商業利益的
同樣的,如果您在理上站得住腳,我相信不管在巴哈或其他網站,都會有人聲援你
把道理說通了,別人自然信服你,遮遮掩掩地躲在01罵巴哈站方,只能是抒發怨氣,得不到任何實際幫助


1.不當刪除帳號應該不至有損利益,因為真人不會被刪掉。
奉上《陋世銘》懶人包:
刪不在高,有仙針名;
水桶再深,有龍則凌。
注釋:
刪除方法是否高明也一樣,有仙人跳針就出名;
看到提水桶的人水裝再深,有海龍王加持都能霸凌。

2.的確是在哪皆有人聲援,不過霸凌事件後少之又少,其中私下告訴我佔多數。

3.您完全搞錯了,我沒罵誰的意思,並且是『被遮掩』,可能有人不想讓某些紀錄被公開。
別以為我認為發文就能改變類似情況,沒看過維基百科被刪除的資料,或場外831、神魔903嗎?不能再高?

NeverGiveUp!! wrote:
挖~哈~哈哈!講得太好.咦?以為是兩性版.拍謝.龍套沒跑好.來錯版了.挖~哈~哈哈!


凱莉公主真的很棒,但什麼時候有兩性版的錯覺?
路人哈哈不意外,笑死

每年也都有人有說要吉01,真的能走到開庭判決下來的好像沒有

光是這點就要給賴先生你一個

真羨慕有錢有閒的人,沒事上上網除了練文筆還能吉人熟悉法院流程

對了 如果這篇打得落落長的文也被管妹收掉的話

賴大會來個存證信函開箱嗎

相信可以為這冷清以久的空城衝上一波滿滿的~大~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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