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rora liao 666666 wrote:
我們公司是消防公司檢查後,
發現缺失,
建議改進事項,
報價,
訂購,
施作,
然後才報去消防局,
消防局再來檢查。
基上本沒問題的都不會怎樣,
可是被檢查出來的真的都是要改正的,
不過第一次改正後,
後面幾年只要法令沒改,
設備都是一直延用,
頂多只是消耗品的年限到了要更新。
感覺幫你們申報的消防公司,
好像只有代申報而已,
難道他們不想賺設備的錢嗎?
不是很懂
...(恕刪)
不只代申報,而是消防設備公司直接先跟消防局人員說我們缺失在哪?然後消防設備公司再跟我們報價維修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