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d521 wrote:
證明我是父親“唯一親人”,銀行還是不肯變通答應辦理,其實只要證明我是唯一親人身分,准不准辦理只是銀行主管單位的權責而已。
銀行法不是你或銀行主管說了算
就算是主管權限, 主管為何要聽你的辦事!?
依法本來就不應該用他人提款卡
勿把方便當隨便 , 以前是沒人知道你們這樣濫用 不代表銀行現在知道了還能默許
要嘛把錢提光 轉存自己帳戶, 要嘛就依法去宣告監護
easyflight wrote: 銀行法不是你或銀行主管說了算
就算是主管權限, 主管為何要 銀行法不是你或銀行主管說了算
就算是主管權限, 主管為何要聽你的辦事!?
依法本來就不應該用他人提款卡
勿把方便當隨便 , 以前是沒人知道你們這樣濫用 不代表銀行現在知道了還能默許 !?
依法本來就不應該用他人提款卡
勿把方便當隨便 , 以前是沒人知道你們這樣濫用 不代表銀行現在知道了還能默許
ykd521 wrote:
‘’依法本來就不應該用他人提款卡‘’?有包括家人給的提款卡嗎?所以用了家人給的提款卡領錢,就犯法了?
這張卡片是我跟父親一起去銀行辦的,因為父親不會騎機車都是走路,因此父親把帳本印章提款卡全權交由我處理跟存提款,我應該不算“他人”,更何況帳戶裡的錢,現在都是用來支付護理之家的費用。
再說我是‘’拜託‘’銀行能否變通可行方式,不是要銀行聽我的話辦事,這差很多吧。
easyflight wrote: 有授權才合法 沒授權就是盜用 ...(恕刪)
ykd521 wrote:
如果領卡,開卡,解鎖卡都要“本人”才能辦理,我不解的是,當初我跟銀行報掛失時,是我代替‘’父親‘’報掛失,為何不是必須“本人”報掛失?照道理我應當無權掛失我父親的提款卡吧。
再說已經掛失的卡要領回,為何無須本人領回,任何家人都可領回,所以這有很大問題,所以銀行應當以“掛失無效”來恢復卡片使用吧。
如果沒記錯的話,當初辦提款卡是父親簽委託書,交由我全權辦理,領卡開卡都是我處理,銀行應該有存檔這委託書才對,不知可否以此做為依據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