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99 wrote:
這月爸爸過逝沒有立遺囑.媽5年前過逝
遺產有2塊土地.4名子女繼承
大哥跟爸住一起.說照顧爸爸要分一塊地
另一塊地給3人繼承.
我主張每塊地由2人繼承.要公平.
如果大哥堅持他個人拿一塊地
我辦繼承就不蓋章.
遺產讓它僵持不處理.
還是上法院請法官判決遺產如何分配
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4人經濟不好.大哥月薪約3萬養老婆跟2小孩.阿公幫忙養孫子.其他人的小孩完全靠自己.爸的錢也都花在一家三代.這也要提嗎
大哥微薄收入而已!長年照顧老人家、還要得扛起一整個家.....想想人家怎麼付出、再思考自己是否也曾付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