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yen wrote:如果都沒有斑馬線而...(恕刪) 我家前面是雙線都有快慢車道且中間有雙黃線。我的直覺是認為應該是行人違規任意穿越雙黃線導致兩人都受傷送醫,但警察突然講一句“行人有帝王條款保護”。所以我才會去找這個關於帝王條款的訊息,主要是想了解有了帝王條款的保護,行人不就可以任意穿越道路,就算造成死傷他都沒有責任?難怪前一陣子一直有“助跑姐、助跑哥"這種刻意衝過來撞車製造假車禍以便索取和解金的新聞發生。這個帝王條款可能已經被當成製造假車禍的最高指導原則。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E5%8A%A9%E8%B7%91%E5%A7%90&source=lnms&tbm=vid&sa=X&ved=0ahUKEwjtvoGmrLPPAhUMjpQKHUo7D0kQ_AUICCgB&biw=960&bih=452&dpr=2
絕對路權,就是任何交通工具都要讓你先走,任何交通工具撞到你都一定有100%的肇事責任。那在平交道有絕對路權的火車撞到亂穿越平交道有絕對路權的行人,肇事責任是在行人還是火車?如果你遇到警察還在跟你講行人的"帝王條款",你可以跟這個警察說,法院已經判過好幾起官司,因為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所以肇事責任比較大,所以行人並不是在任何地方都有"帝王條款"跟"絕對路權"這種東西,行人違規發生車禍就是承擔的肇事責任比例高低而已。行人唯一的帝王條款跟絕對路權,就是只要走在斑馬線或是行人穿越道你都不能撞到他,就算他是闖紅燈你也一樣全輸。其他地方不管高速公路還是一般道路,亂穿越被撞也是會有肇事責任的。
cm4430 wrote:最近注意到行人有一條...(恕刪) 重點是瞎子也是行人,也有帝王條款,除此之外身障者還是plus級的行人碰上行人簡單來說就是誰受傷以傷害論處還是你認為瞎子是一種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