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絲. wrote:樓主應該有所誤解
個人自由VS和諧 ...(恕刪)
孝順,的確是華人固有美德,從古至今都沒有丟失過
直到現代,受到西方文化影響,孝順思想是受到影響了
但西方並不是沒有,只是丟棄的更早,沒有很強調,所以讓樓主有這種感覺
當然東西語言文化習慣有所不同,沒有完全相等用詞並不奇怪
但西方要"孝順"父母是有的
請看聖經:
Mat19:19 Give honour to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 and, Have love for your neighbour as for yourself.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
Mak7:10 For Moses said, Give honour to your father and mother, and, He who says evil of father or mother, let him have the punishment of death: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要被處死。”
聖經用了honour這個字
真要翻成中文,"孝敬"會比"尊敬"更合適
去多看點書吧,西方人認為父母本來就有在小孩成年前的責任義務,但成年之後就是應該讓他出去有自己的生活,父母的責任只是盡量在旁提供協助讓他快樂而已,而不是操控或者上對下的關係!
小孩在父母有難時當然也該幫忙,但不是義務的"每月拿錢回家(不論你經濟能力如何),而且病態的必須住在家裡,最好工作也找住家附近,這樣每天都能看到小孩,跟兒孫講講話,然後老了不用有自己的人生,就是含飴弄孫,如果你把他送到養老院就是你不孝。
甚至連你結婚的或同居的對象都要管,不喜歡就不能在一起
病態社會,30歲待家裡還敢上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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