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我也來貢獻一則。我承認我是老人。
有一次公司來了個新的行政助理,
女的,樣貌算青春可愛型的,社會經驗三年。
可能是剛到新公司,急於表現,或個性就是很熱心,
她很愛搞團購,很愛藉此和大家聊天,
我們已經明文告訴她,上班時間不能做非任務內的工作,
但,她就是很愛踩紅線。
有一天,
她從信箱裡發現一張外送傳單,
就透過MSN發動要幫大家訂便當,說是新開幕有打折,
她的主管提醒她,這不是她工作,沒必替大家訂便當;
也再次告知:上班時間不要做非任務內的工作,
但她以吃飯時間應該不算上班時間為由,摁就是要訂便當。
由於已有十多人陸續向她登記了,她也打電話訂下去了,
我們也不好硬要人取消的,就....算算去....別為小事自己傷自己。
但是.....十二點了,便當沒有來,
整個工作室鬧哄哄的,
有人要她打電話去問一下唄~~~
但,那張傳單,不知道傳到哪裡去了,一時之間找不到;
十二點半、十三點、十三點半,便當都沒來。
整個工作室鬧哄哄的,幹聲連連。
那時,我的住家是和工作室連在一起的,
前面是我媽媽的老家,後面權充為工作室;
那天晚上,噢~ 應該說是深夜,夥伴們當然都下班了,
我一個人是住在工作室前面的老家,
那天晚上,噢~ 幹! 應該說是深夜,
我家門鈴響了,送便當的來了!!!!!!
原來,那傳單確實是外送,但人家只做消夜場,
是九十年代末期,沒有店面只有廚房,
專門做外送熱炒便當給林森北路極樂行業包廂或深夜打牌的人,
便當只是帶路雞,
主要是幫送檳榔飲料和香菸,人家主要是賺跑腿小費der。幹!
後來,那行政助理還是走了,
就...三個月試用期沒給過,她自己就知道該走了;
當然,不是因為訂錯便當,
而是話癆愛頂嘴粗心大意的,
我們那時是做公標案的,每個月都要處理大量的工程計劃書要處理,
如果連影印裝訂都會出錯,那真的就沒辦法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