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1491 wrote:一般超取都有時間限...(恕刪) 我問那句的重點就是想瞭解...樓主訂的東西...是否會因為時效性而無法回收再賣導致賣方虧損...因為賣方有講出提告毀損這字眼...若是真因為樓主的原故讓第一次的商品虧錢....第二次的交易也只是讓賣方回本罷了...如此樓主因任何理由給賣方四星就真的很不道德...被人家指名道姓陳述事實也只是剛好而已...若沒有上述情況...那顯然賣方的處置也有點過當...畢竟出來做生易...沒真的虧到什麼錢...應該厚道一點...所以我問樓主買的是什麼...就是要釐清這些問題...誰跟你在那邊講超商取貨的時限...別搞不清楚狀況...
Mask1491 wrote:應該是說樓主必須要...(恕刪) 如果商品能再賣...賣方虧掉運費跟營運成本...如果商品不能再賣...賣方虧掉運費、營運成本跟商品成本...由虧損的多寡可以去理解賣方的憤怒值是否恰當...至於我兇的原因...是因為很顯然...你把我當連超商取貨時限都不懂的人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