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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問題想請益

小豬翔 wrote:
那你在取暖什麼?他這...(恕刪)

我一開始想告他不行嗎?求個建議而已...

可以告,如果報案報的成的話
樓主跟賣家都是華人嗎?那這樣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MARJORANA wrote:
可以告,如果報案報的...(恕刪)

謝謝寶貴意見,這討論原本在6樓就想結束掉了,沒想到熱情網友回應,我就多發牢騷...真是抱歉囉!
去法院買個狀紙就可以告了 問那麼多

你告不成 頂多吃我一記誣告 賠償我雜七雜八的損失就好

告的成你就賺一隻手機 人生不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還有

你的物品跟我的物品有差價 你不主動貼錢就是擺明要占人便宜

說真的 我回看不起你也只是剛剛好 如果心裡真的覺得很受傷

就拜託來告吧 我為了你再重新放上來一次 放在這邊讓你告

別讓我對你太失望喔

basaryu wrote:
去法院買個狀紙就可以...(恕刪)
抱歉本來我已不追蹤此文了,順便告訴你我真的沒你這麼有空...有空討戰不如多花點心思修修EQ,謝謝你幫我上了一課
恩 那就算了 最近加班加太大 口氣不是很好 抱歉啦
basaryu wrote:
恩 那就算了 最近加...(恕刪)

互相互相
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 沒有到公然的地步,你們的對話,是大大自己公開請網友評理的,未達"

污辱行為當下經非特定人共見共聞"的情狀,並不符合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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