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韋寶 wrote:是的!這是最基本的...(恕刪) 如果這是真的....不要再浪費時間了,去找個正當的律師(不要又傻到遇上黃牛的)處理背個詐欺前科可不是小事...重點在如何證明,你女友是被騙才交出帳戶的交給專業的吧被騙就是要花錢學一次乖不然這次是騙提款卡會不會下次一樣把身分證給人家?
SAKUSI wrote: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以上是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網裁判書查詢 選擇台北地院中間跳過 全文檢索詞語輸入:詐欺&金融卡一般都是緩刑或2~6個月拘役得易科罰金記得請"認罪"這案子太多,543一堆只會有反效果...(恕刪) 所以前科背定了....?誰管你是緩刑還是罰金,前科一調出來就是"詐欺前科"以後工作也不用找了,去擺地攤吧...
小韋寶 wrote:是的!這是最基本的常...(恕刪) 貪心惹禍至少會被當作是共犯說不是法官不太會相信因為她有得到利益而且證據確鑿找律師吧...現在的問題是讓女友趕快認罪實話實說並且協助調查畢竟沒有前科的前提下而且態度良好還能判輕一點如果要硬說是沒罪的話就去跟法院驢吧只是搞失敗的話最後可能就是重判自己考量考量吧...還有你確定還要繼續跟她交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