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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信罵人

他在公開處罵你的確可以提告
不過將私訊放出來若是沒有遮住名字之類的他也可以告你妨礙私密
當然,以上會不會成立都是到法院那裡才算數
看你這個被罵的情節,若你告贏了,對方應該會被重罰3000元新台幣吧...

但小心不要讓你家的地址讓他知道,上星期的報紙就看到,一個人官司打輸,依判決書上找到對方住址,然後放火燒死對方家裡六個人..

有一陣子沒看到三聯單開箱了...
那民事訴訟也是到警察局申請嗎?
我有在公開罵他放鳥文
因為我要跟他購買
結果看到比較好價格賣給別人
我沒說什麼就回信罵我屎尿哥有了沒有
我好聲好氣回他又會回罵我又扯到我媽
我po私信上去給網友評評理 結果在推文罵我耍賤
真的很想給這種暑假特產點教訓

s0981845255 wrote:
那民事訴訟也是到警...(恕刪)



說真的


真要告早就去警局了不會在這拖
嗯?

小豬翔 wrote:
說真的真要告早就去...(恕刪)

我有去報警呀 但是警察說 不划算 誣告什麼什麼@@

s0981845255 wrote:
我有去報警呀 但是...(恕刪)



當然不划算,浪費時間,又浪費司法資源

你就跟他說你就是要提告就對了
嗯?

s0981845255 wrote:
我有去報警呀 但是...(恕刪)


你去警察局報案後,還要去地檢署開庭(有工作的,還要請假出庭)

這種小案子,通常檢察官也是偏向叫兩造和解,看和解金三五千塊還是多少

但是划不划算是看人啦,有些人就覺得被罵他不爽啊

就算告贏求償個一塊錢跟道歉也好,這種要怎麼算「划不划算」?

說真的,實在不懂不想道歉的人的心態,就自己做錯了還要硬拗,一定要收到傳票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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