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kiemonz wrote:
我被關過,對,就是我...(恕刪)
絕不像電影那樣
簡單說就是要在很小的空間裡,跟一堆人生活,非常非常多的限制,食物難吃地板難睡空氣糟糕
進去關也是去新收房就像新訓單位
新收期滿配業,去工場或是去舍房單位
也有可能被挑去小單位當服務員
違規就會去違規房,就像禁閉室那樣
符合外役監遴選條件就能申請去外役監
外役監工作量大,但比較自由可以放假
我待過的這兩個地方在後來沒幾年分別都發生過蠻嚴重的大型搖房。
一次就跟所謂的人權團體介入有關...
現在是什麼樣不曉得,只能說,在二十多年前,管教小朋友的地方會比管教成年人的地方變態!
離開那鬼地方馬上當兵,就好像初中生去唸幼兒園大班一樣寫意!
管教小朋友的地方..賣菸是不可能的,想打鼓就得各顯神通..
接見帶進來的沐浴乳洗髮乳裏,或者是零食包裝裏都可能撈出小小包菸草..
撕下平裝聖經的內頁捲成老鼠尾巴, 一口就夠銷魂的!!
有能力的,當了服務員或者是可接觸到外面師傅的工差,整台的煙弄進來,那身分地位可是不得了!!
打火機是舍房大忌,要點菸,只能撕點棉絮,捲在衛生紙上端,耳機線剝皮,用電池短路的火花引燃,滿滿的技術活呀!!
犯了香蕉案的(性侵猥褻之類的),往往都是舍房裏地位最低的, 剛進的頭幾天肯定夜夜開庭。
庭訊內容之慘烈沒親眼見過很難想像!! 曾經看過某仁兄在短短一周內白了少年頭!!
孩提時的那些事,真是不堪回首呀!! 人生讓我再來一次我絕對不願意再經歷一次了!!
頭上身上所有的疤痕都是在這兩鬼地方整來的! 年輕時太傻 ,被葉啟田給騙了! 什麼愛拚才會贏....
別問我犯了什麼案進去,就是少年不懂事,闖了一些禍!! 不過會從新竹少監期滿出獄當天馬上上镣送到輔育院繼續感化教育的,
絕對不是香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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